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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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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五月五日)出席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各位,在刚才的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政府方面就高铁香港段工程由施工以来,现在出现这个延误,政府作一个全面的交代。我们先前交给立法会的文件也是一个很全面的交代。我知道市民对于这次的延误有很多意见,亦有些对延误表示失望。

  在会议上,对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政府方面与港铁公司的商讨,当时对工程的最新发展、对不同的进度有评估上的交流。正如我们在文件中所说,以及我刚才在会议的开场发言中说,当时双方是有分歧的。分歧的关键点是对826号合约隧道工程进展的分歧。视乎工程的进度最后为何,便会影响高铁(香港段)项目究竟通车的时间是何时。因为在施工完成之后,还需要有六至九个月的测试和试行运作。如果施工在二○一五年较早阶段能够完成,当然通车也可以在当年完成,不然通车的时间便有可能延至二○一六年。这是当时的评估,双方有不同的看法。政府方面比较保守,港铁(公司)方面是比较乐观,但绝对没有任何所谓隐瞒。双方是坦诚地去(表达)对问题的看法。

  当然,现在事后看来,如果当时政府决定把两者之间的分歧向立法会汇报,可能到今天便不会引起种种揣测,或怀疑政府有任何隐瞒。事实上,从政府来说,没有任何动机隐瞒这些事情。我在会上,为港铁今次工程的延误引起社会上的关注,以及我自己和我的(运输及房屋)局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令到有人怀疑究竟政府是不是想去隐瞒任何东西,我自己感到非常内疚。事后回看,如果当时我们把两者的分歧,就这样告知社会、告知立法会,可能是更加简单,所以我承认可能当时我们的判断、我们的处理或许真是有问题,或者我们太过相信港铁(公司)。我自己对这件事当然我有我的责任,在会上,我亦郑重向立法会、向公众道歉。当然,我不可能就这样停留在道歉的阶段,一方面我们一定要确保现在高铁(香港段)的工程仍然能够尽快完成,仍然能够把延误减至最少,亦把有关开支能够尽量控制在原本工程的核准预算内──这点我们当然会加紧与港铁公司跟进。根据政府和港铁(公司)之间就高铁(香港段)工程的委托协议,我们会听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就港铁公司要承担的责任,我们一定是按照法律的前提来考虑。我们一定要确保纳税人的利益受到照顾。

  很多位议员都提到,究竟港铁公司在管治上有没有出了大问题,在会上我很清楚地说,政府既是铁路的监管者,也是港铁公司的大股东,我们是责无旁贷的,近期的事情的确让很多香港市民对港铁(公司)动摇了信心,这点我自己都觉得很内疚,所以我们一定会加强对港铁公司的监管。我们会检讨不单只高铁(香港段)工程的项目管理,或监管制度方面出了甚么问题,我们也会促使港铁公司全面检视管治架构和运作。政府是大股东,我们会行使大股东的责任,我们将来会有具体的措施,如何对港铁公司的管治作出改善。



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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