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选民登记五月十六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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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事务处今日(五月六日)呼吁合资格而尚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须于五月十六日或之前提交登记申请。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凡持有身份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
「已登记选民无须重新登记,但其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如有更改,应尽公民责任,在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为支持环保,选举事务处鼓励选民提供或更新电邮地址,以便收取选举资讯。
选民登记及更改资料的表格,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亦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办事处索取。
填妥的表格可邮寄到湾仔爱群道32号爱群商业大厦10楼选举事务处或传真至2891 1180。
如有查询,可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
完
2014年5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