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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环境局于今年三月发表《未来发电燃料组合谘询文件》,就两个燃料组合方案展开公众谘询(谘询方案)。一个方案是「网电方案」,即向内地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购电以输入更多电力,而另一个方案是「本地发电方案」,即利用更多天然气作本地发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提出该两个谘询方案前,有否就其他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详细的研究;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只提出该两个谘询方案的理据为何;
(二)鉴于环境局局长曾表示「网电方案」可被视为开放电力市场的第一步,但有学者指出,向南方电网购买的电力仍需透过本港两家电力公司(两电)的电网输送给市民,因此不能算作真正的开放电力市场,政府提出该两个谘询方案前,有否就它们如何可促进电力市场开放及引入竞争(例如落实「厂网分家」及引入第三间电力公司)进行研究;如有,详情为何;
(三)鉴于获政府委聘进行《从中国南方电网购买电力的可行性》研究的顾问据报曾隶属南方电网的子公司,政府会否公布有关顾问报告中不涉商业敏感资料的内容;如会,将会何时公布;如否,原因为何;政府会否就南方电网向本港供电的可靠性聘请独立顾问进行研究及风险评估;如会,详情为何;
(四)鉴于本地发电方案会利用更多天然气发电,政府有否计划在该方案下批准两电兴建更多天然气发电的基础设施(包括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以及作其他相关技术投资;如有,详情及估算的成本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就内地天然气价格与需求的波动及其对该两个谘询方案的影响进行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及
(六)该两个谘询方案中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转废为能)的目标比例分别为何,以及它们与环境局于二○一○年发表的《香港应对气候变化策略及行动纲领》谘询文件中所建议的有否不同;如有不同,原因为何;有否就现时已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成本效益(包括科技发展对长远减低成本的影响)进行全面检讨;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的能源政策,是要确保安全、可靠、价格合理及有效率的能源供应,并把发电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在考虑过不同的因素后,政府建议两个发电燃料组合方案,谘询公众,以为未来十年电力供应所需的基建提供一个规划基础。
除现时提出的两个方案外,我们亦曾考虑其他方案,包括以专线输入更多电力的可行性。我们认为从电网购电可以让香港以「网对网」的方式使用多个供电源,从而提高发电燃料种类的多元化,并引入香港现时未能使用的清洁燃料种类,例如水电。网电方案对应付长远的电力需求亦更具灵活性。
(二)现时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将在二○一八年届满。我们正检讨二○一八年后电力市场的整体发展,公众人士对日后发电燃料组合的意见将会为有关检讨提供重要的考虑元素。在谘询文件中提及的由电网购电的方案,在研究实施计划时,会牵涉建设跨境输电网络,以及使用输电网络的法律、技术、财务以及其他相关的具体细节。视乎这些进一步分析所得详细资料,我们认为原则上从电网购电的方案可以提供更多空间为电力市场引入更多的供应来源,以加强市场竞争和选择。
(三)在检讨未来的发电燃料组合时,环境局委托了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东院)进行研究,以确定从内地电网购电的可行性。由于广东院具备多年国内电力系统规划的经验,并熟识南方电网的规划及发展,我们认为它是合适的顾问机构。广东院在架构和营运上均独立于南方电网。我们在撰写谘询文件时,已考虑了报告内的主要结论,并已反映在谘询文件中。如果删除商业及机密内容,披露的资料并不完整,反而容易导致误解,因此我们不拟公开报告的内容。另一方面,上述研究只是初步的可行性研究。当有需要进一步研究电网购电以输入更多电力,我们将会进行详细的技术研究,以确定从南方电网输入电力能满足香港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四)一直以来,我们都会就两家电力公司的发电系统及相关设施的投资计划进行严格的审核,当中包括接收天然气的设施及天然气发电机组。若两电向我们提交有关兴建天然气基建、储存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其他供气技术等资本投资建议,我们会一如以往做好把关工作,从项目需要、时间性及成本角度对两电的资本投资作出严格审核,避免过大、过早、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投资,以及充分平衡安全、稳定、价格合理和环保的能源政策目标。
(五)现时市场上对未来天然气价格走势的预测,莫衷一是。但在过去数年,亚洲区天然气价格已增加三至四倍。在制定两个燃料组合方案时,我们已考虑了天然气价格过去的情况以及国际最新的分析。我们认为过分集中使用天然气将增加电费受天然气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已在谘询文件中阐述有关分析。
(六)部分可再生能源的产生需倚赖天然资源,例如太阳能、风能和水能等。但香港的实际环境对广泛引入这类可再生能源有不少限制,不单成本高昂,发展的空间亦有限。一般而言,可再生能源的单位发电成本比传统发电方式高出数倍。故此,我们现时政策是在符合成本效益和配合运作需要的前提下,适当引入太阳能或风能的装置,以作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转废为能设施亦能将废物转化为可再生能源。我们在《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及《香港厨余及园林废物计划2014-2022》中已涵盖多项转废为能设施,包括污泥处理设施、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及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网络。考虑到目前已完成及计划中的工程,预计由废物转化为可再生的能源约占二○二○年代初期总电力需求约1%。本谘询文件中有关可再生能源的部分已考虑了最新的发展和资料。
完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