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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麦美娟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有不少水上运动体育总会(体育总会)和游艇会辖下/认可的水上活动中心均有举办滑浪风帆、风帆、独木舟等水上运动的训练课程,并出租相关器材予公众人士使用。鉴于以往有人使用该等器材时发生意外,甚至有小童在参加有关课程期间溺毙,有意见认为当局应设立监管机制(包括推行水上活动中心的发牌制度),以保障参与水上活动人士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各体育总会辖下/认可的水上活动中心的资料,包括名称、位置、所属机构,以及提供的训练课程的类别;
(二)是否知悉,过去十年,与第(一)项所述的水上活动中心有关的水上运动意外的宗数和详情(包括成因、伤亡数字和涉及的中心名称);
(三)是否知悉,各体育总会有否就水上运动训练课程及出租相关器材事宜制订安全规定;如有,有关规定的下述详情为何:(i)救生员数目、(ii)救生船数目、(iii)救生船上须配备的安全装备、(iv)教练的资历、(v)教练与学生的比例、(vi)进行练习的水域、(vii)参加者须达到的泳术水平、(viii)器材租用者须具备的资格及其许可活动的水域,及(ix)体育总会的代表巡查水上活动中心的次数;如没有制订安全规定,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推出措施提升各体育总会对水上运动安全的关注;
(四)当局会否与各体育总会商讨及研究设立水上活动中心的发牌制度,以提升水上运动的安全;
(五)鉴于有报道指出,有一些体育总会提供的水上运动教练续领执照课程并不全面,例如部分课程的内容仅为观看参考录影带,当局在过去十年有否接获关于该等课程的投诉;如有,当局的跟进工作及相关体育总会的回应为何;及
(六)鉴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水上活动中心规定租用艇只人士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及谙泳术,当局会否考虑要求水上运动中心及出租有关器材的商户跟随该署的做法,订定租用水上运动器材的资格;如否,当局有何措施确保租用者的安全?
答覆:
主席:
(一)现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共有五个水上活动中心,包括位于大埔的大美督水上活动中心、西贡的创兴水上活动中心和赛马会黄石水上活动中心、南区的圣士提反湾水上活动中心和赤柱正滩水上活动中心。五个水上活动中心均是香港帆船运动总会和香港滑浪风帆会的认可训练学校。中心均按照该两个体育总会厘定的训练计划和指引,聘用相关体育总会的合资格教练,提供初级至高级程度的风帆和滑浪风帆训练,以及技术专修课程和远航活动供市民参与。至于独木舟活动方面,香港独木舟总会没有类似风帆及滑浪风帆总会等安排,为本港的水上活动中心定立认可训练学校的做法。康文署辖下的五个水上活动中心均遵照由独木舟总会发出的独木舟运动安全须知和指引,去安排和进行独木舟训练活动,符合总会的要求和规定。
(二)康文署的五个水上活动中心在二○○四至二○一三年期间发生的意外共有一百四十三宗,意外的成因可以综合为以下两类:(一)使用者身体不适;(二)在操控船艇帆板和划舟时意外受伤。意外的分布和分类列于附表。
除上述意外数字外,于二○一○和二○一二年分别在赤柱正滩水上活动中心和黄石水上活动中心发生两宗涉及人员死亡的意外事件。在赤柱正滩水上活动中心和黄石水上活动中心的意外涉及两名市民,他们在海上练习滑浪风帆时,因身体不适堕海被救起。中心的职员均为上述两名遇事者进行急救,并将他们送往医院救治,然而两位遇事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康文署辖下五个水上活动中心每年均会向香港帆船运动总会和香港滑浪风帆会申请,成为被总会认可的训练学校。上述两个体育总会均为其认可训练学校定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认可训练学校的标准包括:学校设有的陆上辅助设施、相关的运动器材、教学用具、通讯设备、急救用具、拯救艇设备等,要符合总会的要求。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持有教学、急救和操作拯救艇的认可资历等。在学校运作上,两个体育总会均要求被认可学校的教练在教授课程和进行活动时,必须按照总会订定的训练计划内容和进度、教练与学员的比例,以及活动安全守则等去进行风帆和滑浪风帆活动。目前,香港帆船运动总会和香港滑浪风帆会都会定期巡查康文署辖下的水上活动中心。香港帆船运动总会最少两年巡查一次,香港滑浪风帆会每年巡查一次。在进行独木舟活动时,康文署辖下的水上活动中心均依照总会的规定去进行,包括:教练的资历、教练与学员的比例、划舟的标准设备、训练课程内容、划舟安全守则、海上旅程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活动符合总会的要求。
各个水上活动中心均按照相关的体育总会的指引,聘用合资格教练向市民提供水上活动训练服务。所有中心的训练课程和租用艇只的市民均需要在指定水域的活动范围内进行,中心亦有救生员为中心使用者提供救生服务,除岸上长驻有救生员之外,在活动进行期间,救生员会操作机动艇在海上巡察,协助使用艇只的市民。
(四)我们现时没有计划研究水上中心发牌制度。如上文所述,现时康文署辖下五个水上活动中心的运作,包括举行活动及安全守则,均按照相关体育总会的指引进行,并每年向相关总会申请认可。
(五)康文署在过去十年未曾接获有关水上运动教练续领证书课程内容的投诉。
(六)市民进行任何水上活动或康乐活动时,必须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提高市民对水上活动安全的意识,康文署每年都会与其他相关部门、水上活动团体、水上活动爱好者及业界代表联合举办「水上活动安全研讨会」,透过业界和市民合作,齐心推动水上活动安全。随夏季来临,康文署将会继续加强宣传及推广水上活动安全。
完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