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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规定所有上市公司须就其业务提交碳排放报告。另一方面,根据一份较早前发布关于香港上市公司碳绩效的报告,属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的上市公司中,只有一成有正式公布碳排放报告,而不属该指数成份股的1 221家上市公司中,则没有一家披露其碳排放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现时就上市公司进行碳审计所订定的规则(包括碳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以及就上市公司披露相关资料方面有何规管;现时上市公司进行碳审计和披露相关资料的情况为何;
(二)鉴于有金融业人士反映,不少投资者和资产管理公司在投资上市公司时会考虑该等公司的业务对环境的影响和产生的碳排放量,当局会否仿效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做法,尽快就上市公司的碳审计及汇报作出规范,并规定上市公司须就其业务提交碳排放报告;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现时各法定机构(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房屋委员会)就其管辖的资金作出投资决定时,除了回报及风险因素外,有否考虑投资对象在环境保护及碳排放方面的表现;若有,相关的考虑因素所占比重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考虑规定该等法定机构在作出投资决定时须考虑该等因素?
答覆:
主席:
(一)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就《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发出谘询文件,并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刊发谘询总结。《指引》已于二零一三年一月起列入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规则。《指引》的B1项关于排放物的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见附件)。目前,《指引》是建议常规,属自愿遵守性质。为协助上市发行人进行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联交所积极为他们提供各类相关的培训,包括讲座、网上广播及于联交所网站提供相关资源的超连结。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已建立碳足迹资料库网站,并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去信邀请所有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采用该网上资料库公开其碳排放表现,并分享企业的碳管理措施及成功经验。联交所亦致函予所有上市发行人,支持环保署建立的上市公司碳足迹资料库,以鼓励披露碳排放资料。
至于现时上市公司进行碳审计和披露相关资料的情况,因《指引》属自愿遵守性质,联交所暂未掌握有关数据。为本答覆第(二)部分所述的谘询做好准备,联交所计划以上市发行人于二零一四年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为对象,进行首次统计调查。
另外,环保署将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推出碳足迹资料库,届时公众将可掌握更多私营机构参与碳审计的数字。
(二)联交所正进行筹备工作,计划于明年谘询市场意见,为加强对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监管作检讨,意欲将现时属自愿性质的《指引》的部分内容提升至「不遵守就必须解释」的规定,即上市发行人必须遵守有关条文,否则须在其中期报告及年报内就任何偏离条文的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有关环境保护及碳排放量等事宜都将包括在谘询范围之中。
(三)法定机构在管理其资金时,会按各个机构的法定目的及投资目标进行投资。例如,外汇基金的法定目的是维持香港的货币及金融稳定,其首要投资目标是保本及确保资产高流动性,因此环境保护及碳排放方面的表现在一般投资上并非主要投资考虑。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方面,该会约55%的资金是投放于外汇基金的保本投资。至于其余的投资,房委会的投资经理密切留意市场的发展,考虑有关的因素,来作出适当的投资决定。虽然房委会的投资目标并不包括环境保护及碳排放的因素,但房委会近年所有新发展项目均在设计阶段采用「碳排放量估算」方法,分别评估建筑材料、结构物料、公用屋宇装备装置、可再生能源、栽种树木和拆卸工程六个范畴的碳排放量,致力寻求可减少碳排放的机会,并尽力提高减碳成效。
另外,政府一直鼓励私营及公营机构(包括法定机构)参与减碳行动。环保署就碳审计提供技术指引,以及提供支援,协助提升相关机构定期进行碳审计的能力。
完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