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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回收纸包饮品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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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现时日本、韩国、台湾及内地均有厂商回收纸包饮品盒(纸盒)再造。有关厂商把纸盒碎后可分隔出纸浆纤维(约占纸盒成分的75%)、塑胶和铝。纸浆纤维可制成再造纸和其他纸制产品,或作焚化发电之用,而塑胶和铝则可用作第二次工业原料。然而,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的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却把纸盒列作不可作回收物料,因此每天有大量纸盒被送到堆填区丢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往三年,每年在本港生产及进口的纸盒数量分别为何;如有,数量为何;

(二)是否知悉,本港现时有多少间厂商回收纸盒再造,以及每年回收纸盒的数量有多少;

(三)环保署将纸盒列作不可回收物料的理据及准则为何;及

(四)有否研究在本港推行回收纸盒的可能性;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据我们了解,香港并没有生产纸包盒的设施,有关的包装物料全部由外地进口。在二○一○年至二○一二年期间,每年弃置于堆填区的纸包盒分别约为2.2万公吨、2.8万公吨和3.7万公吨,大部分为纸包饮品盒。由于香港没有生产或循环再造纸包盒的设施,因此上述弃置量应与从外地进口纸包盒的总量相若。

(二)及(三)据我们了解,香港目前没有循环再造纸包盒的设施,亦没有回收商在本地市场上收集有关物料,因此纸包饮品盒尚未形成「循环经济」,无法在香港妥善回收。

(四)我们透过不同措施支援回收业的发展,例如推行「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物色合适土地以短期租约形式供回收再造业竞投、发展环保园为业界提供长期土地作回收之用、透过「创新科技基金」、「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及各个为中小型企业而设的基金,鼓励和协助回收商发展循环再造技术。此外,政务司司长于二○一三年八月成立一个推动回收业可持续发展督导委员会,以扶助本地回收业和循环再造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一直有留意业界对在香港引入循环再造纸包饮品盒技术的意向,日后并会根据最新情况评估在香港推行纸包饮品盒回收计划的可行性。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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