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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的优先座和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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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田北辰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答覆:

问题:

  现时,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有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指明某些座位是供有需要人士(包括长者、残疾人士、孕妇和携同小孩的家长)优先使用。然而,有不少有需要人士向本人反映,有关的无障碍设施仍很缺乏,不利于残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服务。另外,现时很多乘客对让座予有需要人士的意识薄弱,只顾低头使用手提电话或假装没留意有其他人更需要座位。此外,有貌似较年长的乘客获他人让座时觉得被冒犯,而让座者亦因好意被拒而觉得尴尬,因而不再主动让座予他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每类公共交通工具的座位当中,优先座位平均所占的比例为何;当局有否规定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在公共交通工具内提供指明比例的座位,以供有需要人士优先使用;如否,会否作出规定;

(二)是否知悉,现时每类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的无障碍设施为何;政府及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有何新措施,改善现时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政府有否计划规定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均须设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如有计划,实施的时间表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与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商讨,参考英国的南方铁路公司的做法,向有需要的人士发出「优先座位卡」,使持卡人有权优先使用优先座位;政府如何在公民教育的层面,加强市民让座予有需要人士的意识,以及是否知悉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有何新措施,鼓励乘客让座予有需要人士?

答覆:

代主席:

  政府致力贯彻「无障碍运输」的理念,与公共交通营办商携手在可行情况下,不断改善公共交通设施,推行无障碍运输系统,以照顾包括长者及残疾人士在内的不同乘客组群的需要。运输署亦设有「残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小组」(注一),定期与残疾人士代表会晤,了解他们的需要,现时参与会议的残疾人士团体共有20个。

  就田北辰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政府的积极鼓励下,现时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如港铁及专营巴士)均设有优先座,供有需要人士(包括长者、残疾人士、孕妇及携同幼童的人士)优先使用。

  根据政府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签订的《营运协议》,港铁公司须定期检讨及听取乘客包括残疾人士的意见,以提供合适的设施及服务。港铁重铁列车除机场快线及迪士尼线(注二)外每卡车厢一般均设有两个优先座,并由去年年底起开始逐步增加至四个。轻铁的每个车厢则设有六个优先座。

  专营巴士方面,现时除少部分单层型号只设有两个优先座外,所有专营巴士均在近落车车门位置设有四个优先座,比例上已占下层座位数目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四。

  另外,在二○一三年年中开展的三个专营权(注三)已增订条款,赋权运输署规定巴士公司加强安全的设施或设计。这包括在新购巴士采用无障碍和便利长者设施的设计。政府在处理在二○一六ꡍ一七年届满另外三个巴士专营权时(注四),亦会加入相关条款,推动无障碍设施。

  至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电车下层近司机位置设有两个优先座。由于公共小巴、的士及渡轮(注五)一般不设企位,因此普遍没有设定优先座。然而,目前亦有少数(50多部)专线小巴有提供优先座,设于车门旁的第一个单人座位(注六)。

  上述设有优先座的公共交通工具优先座数目的比例详列于附件一。由于现时各营办商经听取政府及市民的建议后,已因应他们的营运情况及车厢配置,设置优先座,而职员亦会协助有需要人士使用优先座,我们认为在现阶段无须硬性规定优先座的比例。不过,我们会密切监察情况,及参考乘客和相关团体的意见,按需要作出进一步的指引。

  除优先座外,不同的公共交通工具亦因应情况在其车厢及车站/月台/码头设有合适的无障碍设施。港铁所设的阔闸机及直达路面的升降机即为一例。专营巴士方面,现时设计为低地台巴士的数目占全港专营巴士数目约七成半。除了因大屿山部分路段陡斜和有急弯而不适宜使用低地台巴士外,日后新购置的专营巴士均一律会是低地台设计,以更替未设有低地台的旧巴士。预计三年内,更替工作会完成。不同公共交通营办商提供的主要无障碍设施见附件二。

(三)要推广优先座和便利行动不便的乘客,除了提供硬件设施外,也须一般乘客发挥让座精神,不随便占用优先座,并自发让座予有需要的人士。事实上,香港有相当部分的市民是乐于让座的,但我们认同要进一步普及让座风气,须加强宣传教育。除教育局及民政事务局辖下的公民教育委员会会继续在学校及社区推广礼让及关怀文化外,我们会联同公共交通营办商透过不同方式宣传推广。现时优先座皆有清晰标示,提醒市民让座予有需要人士。港铁公司及专营巴士公司亦有拍摄宣传让座的短片,分别在YouTube及巴士上的视听广播系统播放;同时,专营巴士公司亦通过报站系统,呼吁乘客让座予有需要人士。

  田议员提到英国南方铁路公司推出的「优先座位卡」,据我们了解只为方便持卡人出示此卡要求让座,免却须向乘客解释其需要并请求让座的尴尬,但乘客并非必须让座。目前,我们了解美加澳一些城市有就让座立法,但亚洲城市如东京、新加坡及台北等均无立法,而靠礼让文化的普及。

注一:相关政府部门(包括运输及房屋局、劳工及福利局、路政署等)亦会列席。会议约每三至四个月举行一次。

注二:由于这两条铁路线的乘客量相对较少,故现时未有设置优先座,但港铁公司会留意情况,有需要时会加设。

注三:即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龙运巴士有限公司,以及城巴有限公司(机场及北大屿山巴士网络)的专营权。

注四:即城巴有限公司(香港岛及过海巴士网络)、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以及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的专营权。

注五:为方便携同导盲犬的视障人士及陪同轮椅使用者的人士,个别渡轮营办商有在渡轮上较方便位置设立一至两个专供此等人士使用的座位。

注六:运输署并有印制「请先让座予有需要人士」的车厢标贴,予公共小巴业界张贴,以提醒乘客让座。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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