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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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六十五岁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察,今日(七月十一日)于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六星期,缓刑十八个月,以及罚款五百元。该名男子在判决前已被还押两星期。而同案另一名五十岁男子则因袭击该名控烟督察,早前于同一裁判法院被判处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
有关案件发生于四月八日,控烟督察队伍于巡查荃湾梨木树商场期间,被该两名男子袭击。他们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一四年共录得四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五十九宗个案,而在五十二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当中,十三人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完
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