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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方便营商谘询委员会秘书处发出:
方便营商谘询委员会(方谘会)今日(七月二十三日)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消防处与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为确保食物业处所遵从消防安全规定,提出了三项新措施。会上,两个部门共同向方谘会简报该等新措施推出的进展。方谘会赞扬两个部门进行营商环境影响评估(营商环评),以了解业界的遵规困难,并在规管建议敲定前加以改良。
方谘会亦检讨了辖下三个工作小组的工作,其中有显著进展/发展的项目包括:
(一)有关《毒药批发牌照持有人执业守则》草拟本的内容,批发及零售业工作小组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提交了意见书。鉴于公众安全至为重要,工作小组支持拟议规定批发商必须向购买人索取书面订单核实。假如购买人坚拒发出书面订单,或会令一些小型批发商难以遵从规定。有见及此,工作小组促请政府再研究其他方法,利便相关各方遵从书面订单的规定。工作小组建议,政府可设立通用电子平台作为长远措施,让所有购买人向供应商订货。工作小组并建议,生署宜举办简介会,教导业界(尤其是小型批发商)如何遵从建议规定,呈报有问题的药剂制品及药物不良反应;
(二)由民政事务总署、食环署、香港警务处、地政总署及屋宇署的代表组成的加强处理店铺阻街公众谘询小组,就处理店铺阻街的强化措施谘询批发及零售业工作小组和食物及相关服务业工作小组。批发及零售业工作小组大致支持建议。不过,对于定额罚款制度这个新增执法工具的成效,食物及相关服务业工作小组成员则意见纷纭。两个工作小组同样提议在建议细则拟订后,政府应进行营商环评,尤其是评估建议对中小企的影响,并应再次征询受影响业界的意见;
(三)申诉专员经主动调查后发现,食肆持牌人会利用旷日持久的三层上诉制度,拖延暂时吊销或取消牌照的生效日期。为跟进申诉专员的建议,食环署曾探讨取消现时第三层上诉制度(即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的方案,最近征询食物及相关服务业工作小组的意见。虽然食环署表示从整个决定程序的角度而言,如将一层法定上诉移除,持牌人的权利和职责应有足够和有效的保障,但工作小组非常担心建议会严重损害持牌人现有的上诉权,因而要求政府先行检视并精简现行的上诉程序,以缩短上诉时间;
(四)食环署已因应露天座位工作小组先前检讨所提出的建议,把处理公众反对食肆设置露天座位申请的机制强化。食物及相关服务业工作小组赞扬该署悉力处理此事;
(五)民政事务局向营商联络小组工作小组及相关行业组织的代表简报一项豁免建议:凡装有电子飞镖机的场所(包括电子飞镖机中心)在其他安全规定相若的发牌机制下领有牌照,可免受《游戏机中心条例》规管。该局提出是项建议,主要的政策考虑是保障公众安全,同时又避免双重规管,力求利便业界经营。工作小组及业界代表普遍欢迎建议;
(六)营商联络小组工作小组感谢消防处向电影院商阐明窗帘及墙面装饰所须符合的防火处理年检规定,认为有助业界减轻遵规成本;以及
(七)营商联络小组工作小组欣悉香港海关向酒店业界简介有关侵犯音乐作品版权的执法政策及行动,并就如何避免干犯侵权刑事罪行提供意见。
方谘会欣悉政府各局和部门透过「精明规管」计划,继续致力改善商业牌照发牌服务。主要进展概述如下:
(一)税务局已加强电子报税服务,以助雇主减轻申报雇员薪酬的行政负担。举例来说,雇员人数不超过三十人的小型公司可使用税务局的范本,在网上递交雇主报税表。全港八成以上的雇主可从中受惠;
(二)工业贸易署定期修订战略物品管制清单,以确保香港的管制紧随最新的国际标准。当国际标准放宽时,该署即会相应放宽业界须申请有关许可证的要求;
(三)「创意香港」开发了牌照申请审批及巡查监控系统,可监察按《娱乐特别效果条例》所规定下的牌照/许可证申请审批进度。该系统亦会发出电子通知,提醒个案负责人员按时进行监察巡查;以及
(四)鉴于建筑物审批程序已予简化,就建造符合屋宇署发出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DM-19所订准则的两层高货仓而言,该署承诺在接获通知后下一个工作天(而非七个工作天)内,派员视察基础承重地层。此举令申请两层高货仓建筑牌照整体所需的时间有所缩短。
委员会的会议文件会上载到www.gov.hk/tc/business/supportenterprises/bf/advisory/index.htm,供公众浏览。
完
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