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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小组」(联络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今日(七月三十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共同主持,审议了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的合作进展,并通过了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的粤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
去年的主要工作成果如下:
* 香港天文台与广东省气象局于去年十月在广州召开了粤港气候变化专题研讨会,就珠三角地区气候推算的研究方法、资料分析和研究结果等项目进行交流;
* 香港环境局和省发改委于今年三月在广州举行了适应气候变化交流研讨会,是自联络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双方官员首次就适应气候变化议题进行具体交流,共有30多位来自粤港两地的政府部门代表参加;
* 香港环境局和香港机电工程署就交流建筑物节能的内容和形式,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达成共识,并计划于稍后在香港举办「建筑物节能减排的措施和技术交流研讨会」;以及
* 省发改委于今年七月在广州举行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讨会,香港环境保护署组织了包括有关政府部门及香港认证机构代表等20人代表团参与。
下一年度的主要合作计划包括:
* 深化交流珠三角地区气候推算技术,如比较两地采用不同的推算方法所得出的结果等;
* 交流城市排水系统设计及斜坡安全管理;
* 就粤港两地适应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进行资讯交换,以便就共同关注的议题探讨具体合作的可行性;
* 举办「建筑物节能减排的措施和技术交流研讨会」;以及
* 交流粤港低碳产品认证及碳足迹资料库的工作。
联络协调小组于二○一一年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之下成立,主要负责就两地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交流进行磋商,协调粤港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和措施,推进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联络协调小组之下设立两个专责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动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的交流,并开展合作项目。
出席是次会议的粤港政府部门主要有香港环境局、环境保护署、机电工程署、香港天文台、渠务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厅、环境保护厅、科学院、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完
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