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宣布积金局、强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及强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任命
******************************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宣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及强制性公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行业计划委员会)的任命。

  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黄定光为谘询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同时,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再度委任黄旭伦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政司司长亦再度委任行业计划委员会主席李凤英和七名现任成员,并委任三名新成员,任期两年,由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就黄定光再度获委任为谘询委员会主席表示:「黄定光先生于二零一二年起担任谘询委员会主席,任内领导谘询委员会就强积金制度及其运作等多方面为积金局提出了宝贵建议。黄先生对强积金制度具丰富知识,我相信谘询委员会将在他的领导下继续为积金局提供意见,不断完善强积金制度。」

  至于就黄旭伦再度被委任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陈家强说:「黄旭伦先生自二零一二年起出任积金局非执行董事,任内就强积金制度运作及积金局行政等多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制订强积金指引,我相信他定会继续对积金局的工作作出贡献。」

  陈家强亦赞扬将卸任的行业计划委员会成员官挺山、吴国群及黄天祥,并感谢他们在任内对委员会所作出的贡献。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实施,其目的是要协助就业人口储蓄以为退休作准备。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底,强积金计划有二百七十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净值超过五千四百二十亿元。

  由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起,积金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胡红玉

副主席
---
陈唐芷青

非执行董事
-----
叶国谦
梁君彦
吕慧瑜
潘祖明博士
潘兆平
蔡永忠
黄国健
黄旭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由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任候补)

执行董事
----
郑恩赐
罗盛梅
马诚信
许慧仪

  谘询委员会为强积金条例下所成立的法定委员会,是积金局的谘询机构,专责就强积金条例的运作和积金局的效能或效率提供意见。

  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黄定光

副主席
---
陈唐芷青

成员
--
陈志光
钟志平博士
叶伟明
管胡金爱
郭琳广
李华明
吴慧仪
庞宝林
谭何锦文

  行业计划委员会负责监察行业计划的效能,并就改善行业计划管理和运作的方法提供意见,以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

  由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行业计划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李凤英

成员
--
陈三才
陈永安
钱志强
郭宏兴
李民桥
廖先强
伍新华
邓家
黄杰龙
黄平
郑恩赐



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