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办公室声明
*********
*********
据今日(十月二十九日)传媒报道有工会指行政长官早前发表「月薪一万四千元的人士不享有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权」的言论,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行政长官从未发表上述言论。行政长官多番重申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权属提名委员会,而《基本法》对香港的政制设计是强调均衡参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因此行政长官提名及选举过程不应该倾向任何阶层或界别。
至于有工会提出「只要是香港公民都享有公民提名权」,行政长官办公室指出,根据《基本法》,提名权属于提名委员会,香港法律界亦认同此理解。
行政长官亦多番公开表示支持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落实二○一七年普选,如建议获立法会三分之二大多数议员通过,香港广大基层市民及其他合资格选民将可第一次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选行政长官。
完
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