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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于星期三(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全民制宪,重新立约,实现真正『港人治港』」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黄毓民提出,内容为:「本会要求行政长官及问责官员总辞,由公务员维持特区政府的日常运作,并随即组织修宪港是会议,修改《基本法》;新宪法将以《世界人权宣言》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为基础,准确厘定香港自治权的范围,以及国防与外交事务的定义;制定公投法,让港人有创制及复决法律的权利;亦制定政党法,规范政党运作,以及政治献金法,要求政党公开所收取的政治捐献;容许行政长官候选人有政党背景,立法会议员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无须获得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新宪法获港人公投通过后,举行公民连署提名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双普选,体现『直接民主』,实现真正『港人治港』。」
李卓人将就黄毓民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涂谨申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税务(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大韩民国)令》和《2014年税务(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修订)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的会议。
郭荣铿亦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4年海外律师(认许资格)(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的会议。
何秀兰则将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7B(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四份技术备忘录》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的会议。
法案方面,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2014年竞争(修订)条例草案》。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此外,议员会在会议上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22项质询,其中6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完
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