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港珠澳大桥营运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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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政府商讨港珠澳大桥启用后的营运安排的最新结果,包括各种车辆收费的厘订方式、私家车的配额、旅游巴士及的士等商用车辆使用大桥的安排、各个口岸设施的使用安排,以及有助提升大桥使用量的措施?
答覆:
主席:
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为配合港珠澳大桥的开通,粤港澳三地政府组成了「跨界通行政策协调小组」推进有关的政策研究工作,并商议港珠澳大桥的跨境交通安排。有关研究及商议的范围包括跨界车辆规管及配额制度、跨界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营运养护、救援及应急预案、执法协调,以及通关便利等。有关研究和三地政府的商讨目前尚在进行中。
就跨界车辆规管而言,三地政府商讨和研究的范围并不包括的士等本地公共交通车辆。这些只可在本地营运的公共交通车辆并不属于跨境车辆,将来不可驶经位于内地水域的港珠澳大桥主桥,以前往珠海及澳门的口岸。为配合港珠澳大桥通车后市民及旅客的本地交通接驳需要,运输署正详细规划包括专营巴士、专线小巴、的士及非专营巴士在内往返香港口岸的本地公共交通服务安排。
至于口岸设施使用方面,由于三地的口岸由三方各自负责,因此我们无须就香港口岸设施使用安排与珠海及澳门政府商讨。
我们会因应港珠澳大桥的功能和特性,制定妥善交通计划,好让大桥可以发挥最大的经济和运输效益。
完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