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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马鞍山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814公顷,位于新界东部吐露港南岸一带。该区东、南两面均毗连马鞍山郊野公园,西、北两面则分别滨临吐露港和沙田海。
为了对市区的发展密度及建筑物高度作出更清晰的规划管制以配合公众诉求,大部分发展地带已加入建筑物高度及/或地积比率/总楼面面积的限制。根据该区的地形,区内拟分为不同的高度级别,建筑物高度由海旁向内陆地区渐次增加,并由市镇中心及东面和西面门廊枢纽逐渐递减,以配合新市镇独特的城市设计形式。
为改善该区的通风,该区设有三块非建筑用地和建筑物限定为两层高的三块狭长土地。
作为沙田新市镇的一部分,该区大部分范围划作「住宅(甲类)」地带、「住宅(乙类)」和「住宅(丙类)」地带,分别涵盖约84.1公顷、20.8公顷和10.6公顷土地。
共约18.9公顷的用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包括位于白石陆岬南部的两块用地(分别约占3.8公顷和2.4公顷),作综合住宅发展。此外,落禾沙附近约12.7公顷的用地划作「综合发展区(1)」地带,作中密度的综合住宅和商业发展。
白石陆岬北部约15公顷的用地划作「康乐」地带,以进行综合康乐发展,为市民提供所需设施。
西沙路北边约0.5公顷的用地划作「商业」地带,作商业发展,以便为区内居民服务。
约30.9公顷的用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划定土地供原居村民兴建小型屋宇。
约64.2公顷的用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地区的需要。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包括乌溪沙青年新村、李宝椿联合世界书院、老人度假中心和警察总区总部。
此外,约39.3公顷的用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作各种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
约13公顷的用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指定用途,包括铁路车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暨商业u住宅发展、马鞍山滤水厂、三个加油站、两个码头、一个酒店发展项目、一块位于泥涌并用作教育及康乐发展的土地,以及附设零售设施的行人天桥。该行人天桥连接马鞍山公路两旁的公共房屋发展项目。
约2.5公顷位于泥涌的用地划作「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以保存和保护具特殊地质价值的景物。
约11.9公顷的用地划作「自然保育区」地带,涵盖白石陆岬东面和西面的沿海地区、海星湾和渡头。此地带的规划意向,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地形特色或考古文物。
约404.5公顷的用地划作「绿化地带」,主要涵盖山坡和草木茂密的小圆丘,以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
位于西沙路沿线,现时为泥涌烧烤地点的0.6公顷用地划作「郊野公园」。这块土地属马鞍山郊野公园的一部分。
马鞍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MOS/20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沙田民政事务处(包括沙田民政事务处马鞍山分处)、沙田乡事委员会、大埔民政事务处、大埔乡事委员会,以及西贡北约乡事委员会,供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完
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