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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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周永健为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并委任陈苑芬和刘殖强教授为委员会成员,任期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两年。上述委任将于明日刊宪。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公布有关任命时表示∶「委员会有助确保财务汇报局运作过程的透明度及问责性,在保持香港竞争力及维护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两方面,作出重要的贡献。」
「我们对行将卸任的主席梁广灏及成员罗君美在过去六年对委员会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致以衷心的谢意。他们就财务汇报局的内部程序和运作指引是否妥善,向财务汇报局提供了宝贵意见。」
陈家强说:「我们亦欢迎新成员。我们有信心,在周先生的领导和其他成员的支持下,委员会将会继续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升香港的财务汇报水平及企业管治制度。」
委员会于二零零八年成立,为一个独立及非法定组织。委员会负责审阅财务汇报局所处理的个案,以确保财务汇报局采取的行动是公平及遵守内部程序及指引。委员会亦会定期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报告。
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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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健
成员 (依英文姓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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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苑芬
关蕙
关永盛
刘殖强教授
当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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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祖明博士(以财务汇报局主席身分出任)
完
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