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委任「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督导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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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延长「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督导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委任期一年,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民政事务局局长已延长彭键基为督导委员会主席,以及张善喻教授、黎凤仪、谢伟铨及严嘉洵为督导委员会成员的委任期一年。
同时,苏明哲及熊运信分别作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的代表,亦按同样任期获延长委任期一年。
督导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包括民政事务局、法律援助署及司法机构的代表。
督导委员会负责就于二○一三年三月推出的「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试验计划」的政策及运作,以及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的未来路向,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退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键基担任主席的领导下,加上来自法律、社会福利、专业及学术界别等不同背景的成员的宝贵意见,督导委员会为试验计划订立了有效的运作框架。督导委员会会全面审视试验计划的运作,并为未来路向提供建议。」
发言人补充:「试验计划自二○一三年三月推出以来,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底,已协助了1,049名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了约2,930节谘询会面。使用者对试验计划的评价正面,他们当中超过百分之九十满意有关的服务。」
完
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