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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例经营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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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公司因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今日(一月七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2,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五月巡查尖沙咀厚福街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时,发现会社并非以合格证明书上显示的名称经营。

  作为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公司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1)(c)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证明书持有人,必须遵守证明书上的条件。当局会继续执法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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