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委员会高兴知悉建议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获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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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经过详细分析、深入评估和全面考虑后,达成一致共识,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的每小时30.0元提高至每小时32.5元。
委员会主席翟绍唐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十四日)说:「我们很高兴知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委员会的报告后,接纳了我们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
委员会的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需要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最低工资委员会2014年报告》的全文已上载于委员会网页(网址:www.mwc.org.hk)。
完
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