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事宜
*********************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二月四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就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已去信财委会(财务委员会)主席,要求在二月十四日多加两节、每节两小时的会议。我们希望议员尽量利用这些时间通过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我亦多次说过,这是商界和业界方面的要求,希望尽快成立创新及科技局。

记者:加完两节后会否再加?加了两节后,有没有信心可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二月十四日已经是最后日期。所以那日加了两节,已经加到四节,每节两小时,即共八小时。

记者:那会否再加?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总之二月十四日是最后一日,希望大家议员配合。

记者:加了会议,可否通过(拨款申请)?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也多次说过,其实需要议员配合。大家要看清楚,其实(部分议员)在浪费议会时间,因「拉布」是无建设性的行为。业界和商界的诉求清晰,(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对香港经济发展非常重要。

记者:你觉得应否「剪布」?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的职责是尽量在财委会上由各同事向议员解释有关(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的)财政、财务方面的安排。关于立法会的内务,我相信主席会有效、适当地与议员处理,这些我们不会参与。

记者:会否收回(拨款申请)?……二月十四日是否真正最后一日,若未能通过(拨款申请),需否收回?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现在考虑的是在二月十四日尽快通过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因为那日是限期。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