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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上诉通知的法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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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于三月十八日向立法会提交《2015年刑事上诉(修订)规则》(修订规则),以审议通过。

  修订规则旨在修订《刑事上诉规则》(第221章,附属法例A)附表内的表格VII,加入一项附注,说明藉发出放弃通知而放弃上诉的法律后果,以供备知。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表示,建议修订旨在减少已提交放弃上诉通知的申请人提出毫无理据的恢复上诉申请的数目。修订的放弃上诉通知说明上诉一旦被放弃并因此而遭驳回,除非该放弃被视为无效,又或行政长官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第83P条向上诉法庭作出转交,否则上诉法庭并无固有司法管辖权准许重新处理上诉。

  司法机构已谘询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及香港讼费员协会。他们对此等拟议法例修订表示满意。

  如获得立法会通过,修订规则将于三月二十日实施。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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