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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当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过去五年每年平均约有8 000名本地成年在囚人士获释,而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用于协助在囚人士在获释后重新融入社会的拨款约有九亿元。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获释的在囚人士当中,有多少人于在囚期间曾获得职业训练或其他形式的更生服务;会否更努力为仍未获得此等服务的在囚人士提供相关服务;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五年每年获释的在囚人士当中,有多少人于获释后在寻觅居所方面遇到困难,以及他们当中有多少人获得政府当局协助寻觅居所;及
(三)会否更努力及增加拨款,协助在囚人士于在囚期间获得工业训练、职业训练及教育,以及在他们获释后获得就业及房屋方面的支援,以便他们更容易重新融入社会?
答覆∶
主席:
惩教署一直致力为在囚人士提供安全及符合人道的环境,同时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更生服务,协助他们于服刑期满后顺利融入社会。惩教署一直因应不同在囚人士的需要为他们提供适时及恰当的更生配套,例如福利和辅导服务、心理辅导、教育、职业训练、释前准备,以及根据相关法例的要求作释后监管。部门亦与超过八十个非政府机构和志愿团体紧密合作,在各惩教院所为在囚人士提供多元化的活动,包括宗教服务、兴趣小组、文娱康乐活动、定期探访,以及释前辅导等。
就问题的各部分,当局答覆如下:
(一)及(三)根据现行法例,除了因健康理由而获批准豁免的在囚人士外,所有已被定罪的成年在囚人士均须参与惩教署安排的工作。透过每天参与工业生产的工作,在囚人士可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提升工作能力,包括学习一般通用的常识及技能,例如生产安排、品质管理及物流运作等。在二○一四年,在囚人士的工作人数每天平均约有4 400人。此外,部门亦积极为惩教工业添加职业训练元素,以提供相关的技能训练,包括由建造业议会提供的混凝土工、木工、金属工中级工艺测试培训,以及协助印刷工场的在囚人士通过资历架构下设立的「过往资历认可」机制获得确认工作知识、技能和经验等。
除工作安排外,惩教署亦为在囚人士提供自愿参与的市场导向职业训练。在二○一三至二○一四财政年度,惩教署提供超过1 400个职业训练名额,供判刑不少于六个月而剩余刑期为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合资格成年在囚人士自愿报读。在过往五年(即二○一○至二○一四年),每年约有900至1 100名获释的成年更生人士在服刑时曾自愿参与部门提供的职业训练。
惩教署提供的职业训练名额是因应需求而制订,部门会因应在囚人士的报名情况,不时作出检讨以制订课程名额。部门亦会定期与培训机构商讨,为在囚人士引入更多不同种类的]场导向职业训练课程,包括在二○一四年增办护理员证书课程及优质的士司机(的士笔试)证书课程。惩教署会继续不时检视有关工业生产工作安排,并因应产品技术发展及就业市场情况,增设适合在囚人士参与的工种。
至于教育服务方面,惩教署一直积极鼓励成年在囚人士自我增值,在工余时间修读各类遥距或自学课程。惩教署致力协助成年在囚人士有效运用各认可教育机构的资源及专业服务,以取得认可学术资格。为支持及协助有志向学但须寻求经济援助以支付学费、购买课本、辅助学习工具或教材,以及报考外间考试的在囚人士,惩教署成立多个由社会人士或团体捐款组成的教育基金,包括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在囚人士教育资助基金、关顾更生人士基金、更生基金及天使教育基金。在二○一四年,上述教育基金合共批款约135万元予超过1 000名在囚人士,协助他们继续进修。
在释前就业方面,惩教署安排获释前的本地在囚人士参加「释前启导课程」,课程内容包括一般社会福利服务、获释后可协助更生人士寻找工作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资讯、社区设施简介、求职面试技巧和劳工法例等。惩教署希望透过这些课程,让在囚人士掌握获释后的生活知识,为重新融入社会作好准备。
在囚人士获释后尽早投入工作有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因此,惩教署一直与商业机构及相关工商协会保持紧密联系及合作,鼓励雇主登记成为「爱心雇主」聘用更生人士。由释前就业服务于二○一二年成立至二○一四年年底,已有超过350名雇主登记成为「爱心雇主」。
此外,惩教署亦会评估所有本地所员(即教导所、劳教中心、更生中心和戒毒所服刑人士)和判刑十二个月或以上的本地在囚人士的再犯风险和更生需要,为他们提供配对更生计划,并把他们编入不同范畴的辅导或治疗小组,协助他们提升教育水平及职业技能、戒除吸食毒品习惯、重建家庭关系、改善社交技巧、纠正犯罪思想、管理情绪和增强对社区支援的认识。
惩教署会继续因应社会的转变及需要,积极检讨和加强各项更生服务和计划,以及在社区内积极推广更生工作。
(二)惩教署更生事务主任会在所有本地在囚人士获释前,主动了解他们获释后可能面对的困难及需要,从而作出适当的协助。过往五年(即二○一○年至二○一四年),每年约有1 600至1 800名本地在囚人士表示获释后在寻找住所方面遇到困难。惩教署已根据他们的意愿,协助他们向房屋署申请公共房屋以解决他们的长远房屋需要,及将有迫切房屋需要的个案转介给非政府机构(包括受社会福利署资助的香港善导会)跟进。过往五个财政年度(即二○○九至二○一○年度至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香港善导会每年平均为刚获释的更生人士提供共805个月的租金津贴(注),并平均每年为369名更生人士提供住宿服务。
惩教署会继续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适时将有居住困难的在囚人士转介给相关部门或机构跟进,从而提供适当的支援及协助。
注:每名更生人士最多可获两个月的「短期租金津贴」,有进一步经济困难者可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的租金津贴。
完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