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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社区会堂及社区中心(会堂/中心)的场地长期供不应求,而且有关设备相当残旧及过时,对使用者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会堂/中心的下述资料:(i)会议室及多用途礼堂(包括舞台)的平均每月使用率分别为何;(ii)由于有政府部门征用场地以致已预订场地的团体未能使用有关场地的个案宗数为何;在民政事务总署的「违规记分制度」下,基于下列原因被记分及/或被取消场地使用权的团体分别的数目,(iii)未能在活动举行日期七个工作天前通知该署取消使用获配时段、(iv)未能出示租用设施的批准信、(v)迟到15分钟或以上、(vi)使用设施的团体名称或活动性质与申请资料不符、(vii)使用场地后没有予以清理,以及(viii)没有在获豁免缴费的收费活动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活动后帐目报表(按区议会分区及会堂/中心名称以表一列出该等资料);
(二)过去三年,每年会堂/中心的(i)新增设施或器材、(ii)因被租用人破坏而需更换的设施或器材,以及(iii)因耗损或老化而需更换的设施或器材的详情为何(按区议会分区及会堂/中心名称以表二列出有关资料);
(三)悬挂/装置横额的工作由人手操作的会堂/中心,与该项工作由机器操作的会堂/中心的比例现时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将有关的工作全面由机器操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过去三年,当局有否收到区议会提出兴建新会堂/中心的建议;如有,详情为何;当局有否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兴建新会堂/中心;如有,拟建的会堂/中心的地点、其他详情和兴建的理据为何;及
(五)有否计划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订明当某地区的人口数目达到某水平便应提供一所社区会堂/中心?
答覆:
主席:
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辖下的社区会堂/社区中心(会堂)提供场地设施供地方团体使用,以举办各类型社区活动,包括康乐文化活动、与大厦管理有关的活动、会议、嘉年华会及讲座等,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区社群。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负责会堂的日常管理及运作事宜。
随区议会在地方行政方面角色的加强,各区区议会自二○○八年开始参与管理会堂,并为此在区议会下设立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地管会)。各区民政处和地管会会因应区内情况,例如社区对会堂设施的需求、地区团体类别等,制订一套符合当区区情的申请和时段分配的程序和使用设施准则等。民政处根据有关准则及程序执行日常管理事宜。
民政署于二○一一年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检讨关于会堂管理的主要运作事宜,包括租订制度、费用豁免和惩罚制度等。工作小组拟定多项建议,务使有关准则,以及一些良好做法,得以普遍应用在会堂管理上。工作小组的其中一项建议是推行违规记分制度,以提倡善用会堂设施及惩处违规行为。
工作小组的各项建议由二○一二年年初起由各区民政处呈交当区地管会考虑采纳施行。有关建议在获得各区地管会支持和通过后于二○一二年起逐步落实执行。
就郭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会堂的(i)会议室及多用途礼堂(包括舞台)的平均使用率,以及(ii)政府部门需征用场地因而令已预订场地的团体未能使用有关场地的个案宗数详列在附表一(甲)至附表一(丙)。有关征用场地的个案主要涉及使用场地作紧急及临时用途,包括用作临时庇护中心、临时避寒中心、紧急维修等。
由于违规记分制是由二○一二年下半年才开始陆续在各区民政处实施,所以有关团体因问题中提及的事项(iii)未能在活动举行日期七或十四个工作天前通知有关民政处取消使用获配时段;(iv)未能出示租用会堂设施的批准信;(v)迟到15分钟或以上;(vi)租用会堂的团体名称或活动性质与申请资料不符;(vii)使用设施后没有清理场地;以及(viii)没有在获豁免缴费的收费活动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活动后帐目报表而被记分及/或被取消场地使用权的情况只有二○一三年和二○一四年的相关资料,详情载在附表一(乙)及附表一(丙)。
(二)过去三年各区民政处为会堂(i)新增设施或器材、(ii)因被租用人破坏而需更换的设施或器材,以及(iii)因耗损或老化而需更换的设施或器材的详情列在附表二(甲)至附表二(丙)。
(三)近年最新落成的会堂一般都会采用由机器操作挂放横额装置。至于现有会堂的挂放横额装置,有些是机器操作,有些则由人手操作,比例大概各占一半。目前有三区民政处有计划把当中四个会堂的有关装置由人手操作更换为由机器操作,分别是东区的爱秩序湾社区会堂、离岛区的愉景湾社区会堂及东涌社区会堂,与及西贡区的西贡赛马会大会堂。
各区地管会会因应当区居民及团体对会堂设施需求的实际情况,向民政处提出相关意见,并作出跟进。
(四)地区团体和居民不时会向民政署及各区民政处提出兴建新会堂的建议。民政署及各区民政处亦会密切留意十八区对于兴建新会堂的需求,并根据《香港规划标准及准则》中所订定的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人口多寡、附近有否类似的社区设施等,以及是否有合适用地,从而作出评估。所有兴建新会堂的建议,均会谘询相关区议会。
现时有六间新会堂正在兴建中(包括一个重建项目),分别位于九龙城、观塘、东区、沙田、屯门和元朗。
(五)根据现行《香港规划标准及准则》,在评估地区是否需要兴建新会堂时,除该区人口数目外,亦需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现有会堂使用率、附近是否有类似的社区设施、前往附近的会堂是否方便等,因此没有在《香港规划标准及准则》订明兴建一所会堂的指定人口数目准则。
完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