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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日接二连三发生反水货客的示威活动,而本年三月八日同一天内在屯门、上水及尖沙咀发生多轮示威活动。有示威人士以脚踢途人的手拉车并引致肢体冲突、企图使用铁马堵塞马路令前往出入境管制站的巴士无法开出、冲出马路意图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冲入金铺、药房及杂货店指骂顾客。鉴于场面混乱,部分店铺在示威活动进行期间落闸,生意大受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组织在过去三个月进行的反水货客示威活动的人士或团体有否向当局申请公众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如有,当局发出及拒绝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并按申请人名称列出分项数字;当局会否检讨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准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近日的反水货客示威活动所引发的肢体冲突越趋严重,当局有否措施加强保障商户、本地居民及游客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如有,详情为何;及
(三)当局有何具体的执法行动防止再发生该等破坏公共秩序的事件,维护香港作为一个旅游安全城市的声誉?
答覆:
主席:
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享有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和权利。警方一贯的政策是在便利合法及和平的公众集会顺利举行,及减低这些活动对公众及道路使用者的影响两方面,致力取得平衡,并确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当局一向呼吁,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应遵守法律,和平有序,不应有任何破坏公共秩序或暴力的行为。
自今年二月份,有团体在多个周末在全港不同地区发起所谓「反水货客」示威活动。部分示威人士在街头、商场及店铺内以粗言秽语甚至暴行辱骂及滋扰其他人士,甚至向他们施袭,使幼童受惊,也有途人受伤。有示威人士更搬动围栏,阻止巴士正常运作。此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滥用表达意见的自由,超越法律容许的底线。特区政府及社会不同界别对示威人士不理性、目无法纪及暴力的行为,都予以最强烈的谴责。
在一连串事件中,截至三月十五日,警方共拘捕69人,他们涉嫌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非法集会、在公众地方打架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同时有19名警务人员在事件中受伤。警方会继续积极调查事件,及全面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就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当局回覆如下:
(一)根据《公安条例》,任何公众集会或游行人数若超出法例规限,即50人以上的公众集会及30人以上的公众游行,必须在活动举行前最少七天向警务处处长(处长)提出通知。基于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等考虑,处长可对已提出通知的公众集会或游行作出禁止、提出反对或施加活动条件,并把其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者。任何施加的有关条件会在向主办者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内事先清楚列明。公众集会及游行须在处长没有作出禁止或提出反对的情况下方可举行。如主办者认为处长的决定不合理,可向法定及独立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在法定通知机制下,警方会按上述原则,就接获的公众集会或游行通知依法仔细考虑每宗个案,并把其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者。警方只会在接获公众活动的通知后,才会考虑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及相关的条件。
有关自二月份起的「反水货客」示威活动,警方曾就二月八日于屯门和三月一日于元朗举行的公众活动收到通知,并发出「不反对通知书」。警方也在「不反对通知书」中,就相关的公众活动安排施加若干条件,包括要求主办单位安排足够纠察员,在整个公众活动期间提供协助,呼吁参加者在活动进行期间注意安全及要听从警务人员指示,以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警方就公众活动所施加的条件已上载警务处网页(www.police.gov.hk),供公众浏览。除二月八日及三月一日的公众活动外,其他近期在沙田、屯门及尖沙咀举行的「反水货客」示威活动皆没有在事前向警方作出通知。针对这些涉嫌违法的活动,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调查及搜证,若有足够证据,会依照相关法例作出检控。
二○○五年,终审法院就梁国雄及其他人诉香港特别行政区一案[2005] 3 HKLRD 164的判案书中指出,香港的法定通知机制在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辖区极为普遍,并确认这个机制合宪,亦能让警方履行职责,即采取合理和适当措施,有助合法的集会和示威以和平方式进行。警方呼吁任何人士如计划举办公众活动,都切勿以身试法。只要有关公众活动人数超出法例规限,便应及早依法通知警方有关公众活动的具体安排,让警方制订及采取相应措施便利有关活动进行,减少活动对其他公众人士的影响,并确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
(二)及(三)在处理公众活动时,警方会因应个别活动的目的、性质、参与人数、过往处理同类活动的策略及经验等,作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及考虑,从而规划整体策略及应变方案,并会根据当时情况灵活调配人手及采取人群管理措施,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持公共秩序。
在执法方面,警方有责任、决心及能力依法采取行动,制止违法行为。警方绝不容许任何暴力或罔顾法纪的行为。任何人如有违法,警方定会果断执法,将违法人士拘捕及绳之以法,彰显法治。
警方会在未来一段日子,继续留意事态发展,透过适时调配内部人手及资源,加强在各区的部署及防范,不会容忍任何扰乱社会秩序及违法的行为。与此同时,警方会在各区配备足够警力,维持日常警务工作,以保障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
完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