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展摄影比赛四月二十一日截止收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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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花卉展览(花展)的「春・花・舞」摄影比赛,将于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六时截止收件,市民可将在花展期间拍得的照片连同填妥的参赛表格,邮寄或于办公时间内送达「香港花卉展览秘书处」,地址为沙田排头街一至三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总部十一楼。
摄影比赛由康文署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电视)合办。比赛分三组:A组--「无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摄影」、B组--「花卉摄影」及C组--「花絮摄影」。
A组分公开组及学生组,参赛作品必须为三月十九日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展会场内,拍摄无电视艺员及香港小姐造像的照片;其余两组作品必须以今年花展为题材,并在花展会场内拍摄。
每组设冠、亚、季军及优异奖。比赛结果将于六月在康文署网页公布,得奖者会有专函通知领取奖品。所有得奖作品将于六月至七月期间在九龙公园拱廊展出,并同期上载康文署网页。
摄影比赛章程及参赛表格于康文署各地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备取,市民亦可从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tc/hkfs/2015/photo_rs.html下载。查询请致电2601 8260。
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为今年花展的主要赞助机构,而摄影比赛由腾龙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及曼富图(香港)有限公司赞助。
完
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