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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新任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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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宣布委任黄继儿为新任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由二○一五年八月四日起生效。

  是次委任是行政长官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 第5条作出,为期五年。

  黄继儿现年六十岁,为执业大律师。他于一九八六至二○○七年在律政司(一九九七年前称律政署)任职律师,曾出任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及副法律政策专员等不同职位,其后在二○○七至二○一二年先后派驻布鲁塞尔和柏林,担任香港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黄继儿二○一四年自公务员队伍退休前,是独立谘询机构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秘书。

  政府发言人说:「黄先生是人权法的专家。他曾参与一九九一年《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立法程序,其后借调到日内瓦出任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协理专家。在一九九二年回港后,黄先生继续就人权事宜提供意见和出庭,以及带领多个代表团向联合国人权条约监察组织提交报告。他对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的工作具有清晰视野。我们相信黄先生定能带领公署更上层楼。」

  「现任私隐专员蒋任宏的任期将于二○一五年八月三日届满。蒋先生在任期间,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方面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政府检讨私隐条例和制订涉及个人资料私隐的法例时,蒋先生领导公署提供宝贵意见,贡献良多。在他的领导下,公署有效执行经修订的私隐条例,当中包括针对将个人资料用于直接促销,引入新规管机制。他并倡导公私营机构建构保障私隐的文化,推动将保障个人资料纳入为企业管治的一环。在有关私隐保障的国际平台,蒋先生代表香港积极参与,促成多项合作计划。我们对蒋先生过去五年的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为选聘新任私隐专员,政府本年初展开公开招聘,并成立遴选委员会,负责考虑候选人及向行政长官推荐委任。遴选委员会由陈智思担任主席,成员包括郑若骅、徐尉玲博士、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根据惯常公开招聘高级职位的做法,政府委聘人事顾问服务公司进行招聘工作。



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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