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承投政府食堂租用权及收费公众停车场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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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产业署现分别就位于太子道西142号旺角警署4楼及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1楼的政府食堂租用权,以及位于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地下及低层1、2及3楼的收费公众停车场牌照招标。
位于旺角警署的物业只可用作经营食堂,位于高等法院大楼的物业只可用作经营食堂/餐厅/酒廊,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的物业则只可用于经营收费公众停车场,并只供私家车及电单车停泊。
招标公告于今日(八月十四日)刊登宪报。投标文件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到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1楼政府产业署索取,亦可从政府产业署网站www.gpa.gov.hk下载。
有兴趣实地视察位于旺角警署的物业的投标者,须于今年八月二十七日或之前致电2594 7654与政府产业署预约,有兴趣实地视察位于高等法院大楼或金钟道政府合署的物业的投标者,则须于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致电2594 7697预约。
投标者必须于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位于旺角警署的物业的截标时间是今年九月七日中午十二时,而位于高等法院大楼及金钟道政府合署的物业的截标时间是今年九月九日中午十二时。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完
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