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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委员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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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标准工时委员会发出:

  标准工时委员会今日(八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会后表示:「根据委员会过往讨论,并参考专题工时统计调查和公众参与及谘询所得的结果,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议以立法方式实施有关雇员工时的政策。由于不同行业及职业的情况不同,故委员会认为工时政策应容许一定弹性,及『一刀切』立法方式并不合适。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议以立法方式规定一般雇主及雇员必须签订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清楚订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与工时有关的条款(即『大框』)。」

  「在今日的会议上,委员进一步讨论在『大框』下,书面雇佣合约须订明的建议工时雇佣条款包括合约工时、用膳及休息时间、休息日安排、工资率、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例如适用及豁免范围、工时定义及违反『大框』的后果等。参考委员的建议,秘书处会跟进『大框』的具体设计及内容。」

  「此外,委员会在『大框』的大前提下,初步探讨是否可以考虑配合其他适当措施,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即『小框』)。委员会听取了秘书处介绍不同参数组合对雇员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的影响评估结果。就对雇员的影响而言,尽管部分雇员可能受惠于标准工时及可能较高的超时工资率而薪酬获得上升,但亦有部分雇员的工时或会因而减少,故他们也要承受一定的减薪风险。在企业层面,不同行业所受的影响不同,较长工时行业所受的影响较大,其潜在薪酬成本增幅普遍较大,承受能力亦可能较其他行业逊色。部分行业的薪酬成本增幅较为集中于中小企;因薪酬成本上升而可能转盈为亏的企业亦多以中小企为主。」(主要结果载于附件。)

  「在宏观层面,若雇员的工时被减至标准工时,雇主或需增聘人手填补,这将可能加剧现时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并可能衍生出工资、通胀螺旋向上的效应。」

  「在下一次会议,委员会会进一步讨论『大框』的可行性及聚焦探讨『小框』对中长期宏观经济的影响,例如通胀、劳工市场弹性、人力需求和香港长远竞争力等。」

  梁智鸿医生续说:「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会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委员会的建议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整体经济和劳动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共识及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案。」

  「委员会并计划就其稍后提出有关工时政策方向的初步建议,进一步谘询主要雇主组织、主要劳工团体、相关行业及专业团体等,以收集意见作为撰写委员会报告的参考。」

  「此外,秘书处已将委员会于去年进行公众谘询及专题工时统计调查的两份顾问报告上载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tc/resources/index.html),欢迎公众参阅。」

  标准工时委员会由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委员来自劳工界、工商界、学术界、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



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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