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黄碧云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过去两个月,当局从数间幼稚园内挂墙式恒温电热水(「热水」)抽取的食水样本被验出含铅量超出世界生组织(「世」)所订暂定准则值(「超标」)。香港海关回覆本人的书面查询时表示,热水属电气产品,不受《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规管,因此热水的安全事宜并非由香港海关负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行法例有否监管热水的安全性及使用;由哪个/哪些政府部门负责有关的监管工作;
(二)鉴于有数个幼稚园热水的食水样本被验出含铅量超标,当局会否规定幼稚园须把未获国际认证为符合安全规格的热水更换;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晚上没有人使用热水时,热水的含铅部件所释出的铅可能会在储水中积累,而当局因此建议使用者每天早上使用热水前,先排走热水内的储水,再注入新食水加热后才饮用,当局有否评估有多少使用者会遵从此建议;若有评估而结果是少数人会这样做,当局会否提出其他更切实可行的安全建议;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在水务署协助下,于九月十日开始分批为全港参与的幼稚园进行验水,直至十一月十六日已完成657间幼稚园的验水工作,共抽取1 329个食水样本,包括1 025 个、24个及280个分别从内部供水系统、饮水机及固定热水抽取的样本。除了从8间幼稚园的10个取自固定热水的样本外,其余样本全部符合世界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世准则)的含铅量暂准值。
就黄议员的书面提问,发展局在谘询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固定热水的安装与使用一般分为供电及供水两部分。涉及固定电力装置的供电部分,须由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根据《电力(线路)规例》(第406E章)的安全要求安装。
供水方面,根据《水务设施规例》(第102A章),安装如固定热水等的用水器具(注:其他的用水器具包括洗衣机、洗碗碟机、制冰机、咖啡机等接驳至内部供水系统的器具)并接驳其进水喉管至内部供水系统,须得到水务监督的许可,以确保用水器具内的水不会倒流至内部供水系统,造成污染。但用水器具的安全性并不属于《水务设施规例》的规管范围。
就整体监管固定热水安全性的问题,据我们与各相关政策局的初步理解,认为现有法例中现时都没有专为规管固定热水而设的条款。
惟鉴于有固定热水抽取的食水样本含铅量超标,发展局联同水务署正与各有关部门调查,同时会跟进相关的监管问题。
(二)因应有取自幼稚园固定热水的食水样本含铅量超标,水务署已编订有关安装及使用固定热水的建议,同时提醒购买固定热水的人士,应选择一些已获国际认证(如澳洲的水标志认证或英国水务法规谘询计划)的产品。教育局已于九月二十九日向各学校发放上述资讯,供学校参考。
(三)倘若固定热水内有含铅部件,而固定热水晚上没有人使用,内的食水会因在高温下整晚与含铅部件接触而致其含铅量增加。因此,我们建议用者在晚上应将固定热水的电源关上,以停止固定热水继续自动加热保持水温,并应每天早上将固定热水内剩余的储水排走作其他用途。有关做法并不繁复,我们现时未有评估有多少使用者会采纳此建议。
完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