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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方刚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生局局长高永文的答覆:
问题:
上月,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就一宗司法覆核案件颁下判词,批评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处理投诉个案的情况可悲、投诉处理过程及程序冗长繁复、医委会成员以自愿和兼职形式处理投诉、缺乏足够的行政支援及人手处理大量投诉,亦欠缺适当的指引(包括利益申报指引)及架构以处理投诉等。关于医委会监管注册医生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生署为医委会提供的秘书处服务,每年公帑开支约为2,500万元,但医委会处理投诉的效率屡遭各界诟病,而上述判词亦批评医委会辖下初步侦讯委员会花上两年时间处理有关投诉是过长及不合理,政府如何监督和评核医委会秘书处的工作表现;政府会否参考上述判词,全面检讨医委会秘书处的人手编制、处理投诉的程序和工作效率,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二)鉴于上述判词指出,医委会没有制订关于处理其成员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就个别投诉作利益申报的一般指引,并指出医委会应立即正视此问题,当局会否参考该判词,研究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包括增加医委会内业外委员的比例,以及改善医委会成员的利益申报机制,以消除公众对医委会处理投诉时「医医相」的观感;及
(三)鉴于由二○○九年至二○一三年的五年期间,医委会平均每年接获470宗对注册医生的投诉,而当中涉及医院管理局所聘医生的投诉平均每年只有约60宗,换言之,涉及私家医生的投诉占投诉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七,当局会否加强对私家医生的监管,以维护公对医疗专业的信心?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重视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及道德标准。任何对医护人员的投诉处理机制,必须要公平、公正、公开和有效率,从而确保医疗服务质素和病人安全,保障病人的权益,并促进病人与医护人员的互信关系。
在规管医生方面,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负责本港医生的规管事宜,包括处理对医生的投诉,并对其可能涉及违纪行为的指控,展开调查和进行研讯及纪律处分程序。
医委会按照有关法例,处理对医生的投诉。在接获投诉后,医委会先透过辖下的初步侦讯委员会(侦委会)展开初步调查,如侦委会决定有关个案表面证据成立,便会转呈医委会进行正式研讯。如医委会在作出适当的研讯后,信纳任何注册医生犯了违纪行为,医委会便可以作出纪律处分,包括向涉事医生发出警告信,严重者更会撤销其专业注册。
就方刚议员的三点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透过生署为医委会提供秘书处服务,协助医委会执行其职能。现时,医委会秘书处共有16名属于政府编制的职员。过去一年多,食物及生局正与医委会秘书处商讨如何改善医委会处理投诉的程序和提升效率,包括检讨秘书处的人手和其他资源需要,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二)医委会的组成及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具备业外人士参与、公开和透明度,以及避免利益冲突等元素。
第一,现时医委会的组成以及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已有一定的业外人士参与,以确保其客观性及公信力。首先,医委会是由24名注册医生及四名业外人士组成;另外,侦委会的会议法定人数必须包括最少一名业外委员。纪律研讯则由最少五名医委会委员,或不少于三名医委会委员以及两名审裁顾问组成,其中最少一名须是业外委员。
第二,就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的公开及透明度而言,医委会的研讯是公开进行的。有关研讯的判决会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刊登于政府宪报,让公众查阅。医委会亦会将有关研讯的判决上载于其网页。
第三,为确保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公平公正,《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7(1)条及第7(2)条订明,侦委会委员接获交予他们的个案时,须就是否有利益冲突作出声明,如有利益冲突,便不得参与有关个案的商议或决定。
政府一直与医委会保持沟通,并不时检视其规管架构和运作,以确保其运作能与时并进及符合公众期望。政府同意医委会在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方面确实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包括在医委会的组成及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增加业外人士的参与,以及进一步提升机制的透明度及效率,并要更有效地避免利益冲突,以增加机制的公信力,维持公众信心,缩短处理投诉及纪律研讯的时间。
(三)根据医委会秘书处,过去五年(即二○一○年至二○一四年),经侦委会处理的投诉个案有约三分之二被归类为纯属琐碎无聊或属于未能构成专业失当行为的指控,以致被驳回而无需进行研讯。这些无需进行研讯的个案大都因为医生的沟通技巧和态度各方面出现落差而产生。
在处理公营医院医生投诉方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设有两层投诉处理机制,第一层机制设于医院层面,负责处理初次提出的投诉。若投诉人不满医院的投诉处理结果,可向第二层机制,即医管局公众投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另一方面,我们亦正检讨私营医疗机构的规管制度,以处所为本的模式,确保私营医疗机构充分重视机构管治、临床质素及收费透明度等重要课题,以及设立处理相关投诉的委员会等,增加市民对私营医疗服务的质素和可靠度的信心。
另外,面对人口老化以及市民对医疗服务质素的期望,政府已成立由一个督导委员会,就香港未来的医护人力规划及专业发展进行策略性研究。在促进专业发展方面,督导委员会特别就规管组织的功能及组成、处理投诉和纪律研讯机制、培训发展等方面进行讨论。检讨工作预计在二○一六年上半年完成。在督导委员会完成其检讨后,政府会积极落实有关的建议。
完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