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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就立法会会议因不足法定人数而休会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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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今日(十二月九日)就立法会会议因在席议员不足法定人数而休会,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今天早上的立法会会议,在上午十一时开始,直至下午一时十三分四十八秒,因为会议厅内法定人数不足,我要宣布休会。由十一时至大约一时十分这段时间,要响起(传召)钟召唤议员回到会议厅共有五次,等候议员回到会议厅的时间,共用了一小时五分钟。换言之,在大约两小时一刻的开会时间,有接近一半是用来传召议员回到会议厅。

  要召开一次会议,议员、官员,以至秘书处同事,都要花很多时间、精力去做准备工作。譬如议员提出的质询,由议员将问题的拟稿交到秘书处,秘书处要在一段比较紧张的时间内处理好,交予政府当局。政府有关部门亦要在指定的时限内,做好书面答覆,然后有关官员要准备来立法会出席(立法会会议),回答口头质询。

  今早(的立法会会议)原订的六项口头质询,只是进行了三项。接下来,本来安排了的会议时间,即是今天至晚上八时、明天一天,以及星期五的半天,都因为「流会」,而未能处理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这样肯定会造成议会资源的浪费。

  我当然听到有部分议员指出,传召议员回到(会议厅)是一个策略。我也听到有议员对责任(谁属)的问题,有不同的意见。我作为立法会主席,不会评论议员所谓的策略,亦不会指责哪一些议员要负责。我只希望所有议员都紧记,议员有责任出席会议,处理立法会的事务。今天,在我宣布休会的时候,会议厅内只得二十九人,而正如大家知道,我们的法定人数要有三十五人。即是说,在会议厅的人数是远远少于法定人数。我只能说,我不希望这样的情况会再次发生。

  在安排上,由于今天有三项口头质询未曾能够提出,这(三项口头质询)会交给内务委员会考虑如何处理。以往我们曾经做过,如果内务委员会(的委员)都同意的话,可以在下一次,即下星期三的会议上,补问这三项质询,加上原订的六项,即是说下次的会议将会有一共九项口头质询。

  至于本来质询结束后应该开始的《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恢复二读(辩论),亦会在下星期(会议)的质询后进行。其他要处理的事务,亦会因为今次「流会」而往后顺延,情况就是这样。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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