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布二○一五年第四季环境影响评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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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公布在二○一五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完成审阅程序和新开展的法定环境影响评估及非法定环境研究的主要发展工程项目名单。
市民可于《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网页查阅该条例的最新资料,网址为:www.epd.gov.hk/eia。
在二○一五年第四季内完成审阅程序的法定环境影响评估及非法定环境研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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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法定环境影响评估:
(一)使用现存元朗大树下的大榄爆炸品仓库以配合莲塘/香园围口岸与相关工程
(香港宝嘉建筑有限公司)
(二)柴湾政府综合大楼及车厂
(香港警务处)
(三)将军澳海水化淡厂
(水务署)
市民可于下列地点查阅已批的法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摘要:
─ 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7楼环境保护署《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登记册办事处;及
─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网页www.epd.gov.hk/eia。
(乙)非法定环境研究项目:
没有
新开展的法定环境影响评估及非法定环境研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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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法定环境影响评估:
(一)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上盖发展的规划、工程及建筑研究──可行性研究(环评研究概要号码ESB-290/2015)
(土木工程拓展署)
(二)元朗和生围拟建临时污水处理厂及废水循环再用设施(环评研究概要号码ESB-289/2015)
(盈邦企业有限公司)
(乙)非法定环境研究项目:
没有
完
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