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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宣布,四位现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获再度委任。
获再度委任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包括:鲍永年资深大律师,黄国瑛资深大律师,高浩文资深大律师,及何东鸣资深大律师。新的任期为期三年,由二○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即各人现时的任期届满后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再度委任的特委法官的简历如下:
鲍永年资深大律师
鲍永年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及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六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七年起私人执业。二○○五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二○一三年起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黄国瑛资深大律师
黄国瑛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其后于一九八八年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一九八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获讼辩人及律师资格。一九八九年起私人执业。二○○六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二年及二○○三年期间曾出任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并于二○○八年、二○一一年、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二○一三年起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高浩文资深大律师
高浩文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三年在英国出生。一九八五年在威尔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于一九八六年完成英国伦敦法律学院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一九八六年及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六年起私人执业。二○○六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一○年、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二○一三年起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何东鸣资深大律师
何东鸣资深大律师于一九五四年在英国出生。一九八七年在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八年及一九八九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九年起私人执业。二○○八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二○一三年起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完
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