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刊宪
*********************
*********************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四日)于宪报刊载《2016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修订条例》)。
随《修订条例》由今日起生效,一旦触发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存款补偿的金额会以总额方式厘定,即发放予存款人的补偿金额会按其于该倒闭银行的受保障存款总额(上限为每名存款人50万港元)厘定,无须扣减该存款人于同一银行的负债。
实施总额发放的方式,可让受影响的存款人更快取得存款,即在一般情况下可于七日内获补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修订条例》可加快存保计划发放补偿的速度,有助进一步增强存保计划在金融安全网中的功能,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表示:「新措施让存保计划配备更迅速的发放补偿程序,有利银行及金融体系稳定,符合国际改革趋势。」
立法会于三月十七日通过《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今日刊宪生效。
完
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