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公共交通总站及停车场获授权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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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授权于大屿山大澳进行改善工程,包括于大澳道西面尽头兴建公共交通总站、公众停车场及入口广场。有关公告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刊宪。
工程细节载于附件。
完
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