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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教育局局长吴克俭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多谢内务委员会各位议员,支持《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无须经由法案委员会审议而恢复二读辩论,缩减了本条例草案的审议时间,亦多谢各位支持草案的议员的发言。事实上,行政长官、特区政府和各位议员的目标一致,同样希望本条例草案能在今个立法年度内获通过,让香港教育学院(教院)能以「香港教育大学」的名义向二○一六年的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考虑到本条例草案的迫切性,政府因此建议本条例草案紧接《2016年拨款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
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是把教院的中、英文名称分别更改为「香港教育大学」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教院取得大学名衔并非一蹴而就。相反,教院多年来付出不少努力,作出多方面的准备,在教学、研究和质素保证等各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根据QS(Quacquarelli Symonds)2016大学排名里的教育范畴,特别是针对学术表现、声誉,校长、雇主对毕业生的评价及研究表现几项标准,在教育领域内,教院全球排名第12位,而在亚洲排第二位。成绩有目共睹。教院于一九九四年由四所教育学院和语文教育学院合并而成立。二○○七年,教院首次向政府提出正名为大学。二○○九年,当时的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教院的发展定出未来路向,决定支持教院发展为一所以师资教育为主、辅以适当互补学科的多学科院校,亦即「教育为本,超越教育」;同时提升教院的研究能力。
教院一直积极跟进政府二○○九年的决定。二○一四年七月,教院再次向政府申请大学名衔,政府继而邀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提供专业意见。经过教院多年的准备工作,教资会认为教院现已具备大学普遍应有的质素和特质,完全符合资格加入教资会资助大学行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此批准向教院授予大学资格。为更改教院的名称,《教院条例》现须予以修订。
大学名衔是对教院实力的一份肯定。我相信日后的香港教育大学将秉承其「教育为本,超越教育」的理念,继续重视教学的质素,为香港教育界培育更多优秀人才,教育香港的下一代,为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主席,我谨动议二读条例草案,恳请议员支持通过草案。多谢主席。
完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