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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胡志伟议员对《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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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胡志伟议员对《2015年东区海底隧道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胡志伟议员提出五项修正案,是在《条例草案》加入所谓「日落条款」,令东隧目前的收费结构及水平自动在五个不同的指定日子失效,目的是迫令必须在指定日期前,通过一套隧道费的调整方案,否则东隧会变成不能收费的政府过海隧道。政府不同意胡议员提出的修正案。

  不过,我们在面对过海隧道的挤塞问题,其实如果刚才大家有留意我在二读辩论的总结发言及各位议员所言,其实我们没有分歧,我们亦很同意我们急需要处理三隧的流量相关的挤塞问题。隧道收费水平与隧道交通流量以至隧道邻近的道路交通是息息相关的。我在二读发言也提到,我们曾于二○一三年提出「东减红加」的试行方案,其实这方案在二○一三年初提出时,正正是承接上一任政府当时聘用顾问研究所提出的构思,所以不存在一些议员说,上届政府说了我们便「不算数」,绝对不是这样。但如我在发言时所说,提出来后我们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这个「东减红加」方案(有)相当强的保留,刚才有些议员在二读发言时也有指出。我们参考了东隧及红隧最新的行车量,认为不应贸然试行,以避免造成九龙东及港岛东区道路交通恶化,亦承认我们要把西隧(西区海底隧道)纳入考虑,如何做到有效分流。所以政府的政策目标是清晰的,就是尽早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合理分布三条过海隧道的交通流量,纾缓各过海隧道的挤塞情况。

  议员关注政府何时才会提出确实的收费调整计划,让社会及立法会讨论。我刚才在二读辩论时已代表政府向立法会作出承诺,政府在接收东隧后,会尽快就三条过海隧道──我说三条过海隧道──合理分流(即「三隧分流」)展开研究,并会在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完成并拟订具体的过海隧道费调整方案。当然这方案一定不会是最后结果,因为还需要社会上讨论,需要立法会的讨论和同意,但我们承诺会在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这个方案会涵盖红隧、东隧和西隧三条过海隧道,让社会上可以进一步讨论。政府亦会承诺,由现在至落实将来过海隧道费调整方案之前,我们不会建议增加红隧及东隧的隧道费。

  我说了那么多,涂谨申议员会问,张炳良局长的承诺可信吗?可靠吗?当然涂谨申议员特别指出,应不应该相信张炳良局长,因为我有局长这顶「帽」,可能很多的考虑可能会不同。他提出了两件过去的事情说张炳良局长违反承诺,不遵守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女士的承诺。主席,请你容许我说一些可能与今日这个主题不太相关,但我觉得我需要澄清的。

  他提的两个事例,一个是两铁合并后,当时的政府说会就附例(《香港铁路附例》)的修订返回立法会有关的事务委员会(讨论)。他发言时似乎暗示了没有回到(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讨论),又暗示了我上任局长后完全不理会这件事。但实情是怎样呢?正如我去年在立法会回答涂议员的立法会质询及事后,应该是上月,我们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讨论附例时都指出,当时的政府,未到今届政府,已经(于二○○九年及二○一○年)回到(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讨论附例,但当时议员之间就附例应否修改一些字、背后的理据等没有共识,所以当时似乎大家不再有兴趣跟进这件事。当然,当时政府也好,或者港铁公司认为好像得不到(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共识便不能再跟进下去,是否一个好的判断,在这里我不去评价。但当我知道涂议员很关心这件事,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也很关注这件事时,政府跟港铁公司说,再一次回到(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讨论)。所以港铁公司在最近的会议上亦承诺了,会重新就附例的修订谘询立法会意见,所以大家不用担心「走数」这个问题。

  涂议员提到另一件事,是二○一三年就「辣招」,这里所指是买家印花税的事情。大家在座很多议员都记得,当时我们争论了很多,我们进行了三十多小时的会议。其中一个争议点在哪里呢?便是政府提出「辣招」买家印花税时,当时是说政府认为将来对印花税作任何的修改,包括撤消等等,用一个「先订立、后审议」的方法去做。这个政府立场,财政司司长在宣布印花税时说得很清楚,因为这对楼市、对宏观经济有非常大的敏感性。所以如果需要决定作甚么修改时,为了尽量减低对市场波动的影响,要尽快去做。议员可以不同意,因为这是政府当时的一个立场。所以在议会上提到为何要「先订立、后审议」、为何不让立法会详细讨论时,当时我代表政府说,我可以作一个口头承诺,是将来我们会分开处理,如果撤消买家印花税,即是我们感觉到市场一个很大的变化,要撤消了,这时候我们的判断,认为是很急切的,如果在立法会再经过一段长时间,可能是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讨论,第一对市场的影响如何,第二会否助长很多市场上的投机行为。所以我们仍然坚持说,如果撤消买家印花税的话,应该维持政府的立场,是「先订立、后审议」。但如果是调整、调高也好,或其他对税率方面的改变的话,我们当时的口头承诺是我们愿意再用一个新的条例,让立法会有足够时间成立法案委员会讨论。这便是个口头承诺,我们的立场到今天也没有改变。涂议员所说的一样事情是怎样呢?我们当时在大会的讨论过程中,他要求,不单是他,也有其他议员朋友,是否可能政府承诺,一定要把原先这些事情用法例形式写出来。政府当时是说我们有保留,不过我们愿意再检讨这件事。这便是他说我所谓背信弃义的承诺。我们愿意检讨,事实上我们之后亦回到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交代我们检讨之后的看法,所以完全不存在指我说了之后便忘记了。

  不过,可能涂议员的记忆亦未必太好,因为他刚才发言时提到我是前港同盟的成员。我从来没有做过港同盟的成员,我是民主党的创党党员,可能他混淆了少许。不过有一样事情我希望议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说我在下届政府出任甚么(职位)、「黑马」等,不要相信,这些是绝对不应该相信的。

  我回到我们今日的主题。就「三隧分流」研究,其实政府已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所以刚才我可以说我们在接收东隧后,我们立刻接去做。或者说胡志伟议员修正案的出发点和政府的目标不应该存在甚么根本性分歧,大家都同意做「三隧分流」。他希望有一个保证,我亦作了一个承诺去保证,但分别的确是有的,就是这修正案会为将来立法会和公众深入讨论隧道费调整方案时加上不必要的制肘。

  相信大家仍记忆犹新,今年年初已有议员担心,假若今次《条例草案》未能赶及在今届立法会会期结束前通过,后果会如何呢?东隧因而未能收取隧道费,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包括可能出现交通上的大混乱。所以胡志伟议员的「日落条款」修正案,其客观效果正正会制造类似的收费真空危机,令社会面对不必要、甚至在一些情况下不能承受的风险。

  假如「日落条款」修正案获得通过,东隧目前的收费结构和水平将会在指定日期失效,为「三隧分流」而制订的隧道费调整方案,便必须在指定期限前取得各界共识,亦要获立法会正式通过。这无疑是对立法会及社会各界持份者制造不必要、甚至不公平的「死线」。如果届时社会上就隧道收费调整方案的商讨及立法会讨论修订条例需要较长时间,甚至很长时间,那怎么办?政府已承诺在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内将隧道费调整方案提交立法会,但无人能够确保社会各持份者可以在一个指定日期之内必定能够就某一方案取得共识。上一次我们谘询公众关于「东减红加」方案,其实社会上的意见、持份者的意见,包括本会内不同党派的意见都是有相当的分歧。

  假若隧道费调整方案在「日落条款」所指定的收费失效日子前未能取得社会上及立法会的支持而通过有关修例,东隧将失去收费的法律基础。因东隧未能收费所引致的交通挤塞,将影响港岛东区、观塘及将军澳一带接近70万居住人口和54万工作人口,甚至影响维港两岸的客运、货运流通。所以它对经济、交通及民生的冲击,的确我们不敢随便低估。

  此外,即使东隧归属政府,三条过海隧道之中,亦只有红隧和东隧属于政府隧道。在研究「三隧分流」和制订相关隧道费调整方案的过程当中,无可避免地会涉及与西隧的专营公司及其他持份者的磋商,包括探讨透过以公帑补贴方式调整西隧的隧道费。假如有「日落条款」,便等于会为政府在制订方案期间与相关商业机构的谈判设下「死线」,这其实是置政府于被动,不利于公众利益。

  刚才胡志伟议员及其他议员也有提及,既然政府已承诺尽早研究「三隧分流」,并且在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具体的过海隧道费调整方案,为何政府仍反对胡议员的第五项「日落条款」修正案,因为该修正案的所谓「死线」的限期定在二○二三年九月二日,距离现在有七年时间,为何仍然做不到?的确,我们不会预计用七年的时间才完成这个检讨,或将有关的隧道费调整方案交给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我们所讲的是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已经会做这个事情。如果届时立法会,我相信是会积极商讨有关的事情,因为从今天辩论所听到,议员是很关心,这与政府的出发点、政府的目标似乎是没有分歧的。所以大家到时要做的是怎样能积极地凝聚社会共识,而随即处理相关的立法工作,实在是无须等到二○二三年,所以胡议员的第五项修正案,即是说得简单、坦白些就是非常遥远的「日落条款」,也是没有甚么实效的。我们希望在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政府提出(方案)后,下一届立法会可以能够尽快处理。

  主席,从政府的政策立场而言,就「三隧分流」而调整收费的需要,不存在行政与立法之间的根本分歧。既然政府已承诺尽早研究「三隧分流」,并在指定的时间、政府自己设定的时间,即二○一七至一八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具体涵盖三条过海隧道的隧道费调整方案,所以胡志伟议员的「日落条款」修正案不会带来进一步的所谓政策突破,反而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能承受的「死线」和风险。因此,政府促请各位议员,反对胡志伟议员提出的五项修正案。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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