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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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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六月十六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就新款垃圾桶及都市固体废物按量征费,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新款垃圾桶的投入口缩小,容量不变,但衍生出市民摆放垃圾于桶旁边的问题,是否未能达到减少废物的原意?

环境局局长:大家要明白都市固体废物按量征费是需要政府部门、很多配套及改变以逐步推展。看看外地相关城市的经验,其实这些改变包括公共空间、垃圾桶的数量,以至设计的改变为大方向。我看到这几天的媒体,包括报道相关环保团体(对新款垃圾桶的看法),大家都支持这大方向,需要大家预计到这硬件上的改变外,大家于生活习惯上,如何使用这些公共设施都要作重新认识,所以我觉得这是必然的过程。前几天,高永文局长亦曾说过,这是必然的过程,当中有所谓的「阵痛」,大家都需要理解及明白。这不单是香港城市所面对的过程,外地城市亦曾经历差不多的过程,需要大家理解及面对。

记者:(缩小垃圾桶投入口)会否太突然,正如你所说要配合教育,会否市民未能适应?

环境局局长:上届政府曾做公众谘询,其实主流民意是支持落实垃圾按量征费。前两年,我们邀请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做了一个与民共议的过程,大家商讨如要落实按量征费,需要甚么配套及制度,包括费用、如何收取费用,以及公共设施的转变,当时与民共议的其中一个项目,就是这些在公共空间的垃圾桶如何作改变。其实,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见都是支持减少(垃圾)桶的数量,以及改变其设计。当中一个重点是垃圾按量收费要具备公平的环境,即凭外地经验,这些在公共空间的垃圾桶,不是用作让家居及附近商铺弃置垃圾,这是个不公平的制度。因此,当时已有主流民意的基础支持这方面的改变,所以大家看到不同的部门,都有不同步伐进行类似工作。大家会留意到早前渔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于郊野公园的行山远足径,减少甚至取消沿路的垃圾桶。这当然有其他配套,包括向远足人士作宣传沟通:自己垃圾自己带走,自己的水樽自己带,所以这不是突然的(改变),而是不同部门都于这大方向下配合废物按量收费逐步落实的过程。我亦理解不同部门将会有不同配套,例如执法及宣传,都会一步步推出。

记者:我想问会如何处理一些旧的垃圾桶?会否造成另类浪费?

环境局局长:这可以问相关部门,但我理解这些在公共空间的垃圾桶,其实一般都有使用寿命。一般来说,我理解其使用周期是一至两年,便会因为损耗而需要更换。因此我们铺排这些公共空间(垃圾)桶的改变,都会从环保出发,应该尽量在这些桶的使用寿命差不多完结时,才改变其设计或安排。

记者:预计何时会完成更换?

环境局局长:我们现时有不同部门都朝这大方向去做,食环署(食物环境生署)有其初步做法,渔护署在郊野公园亦有类似做法,大家正在改变。但大家都知道,政府最近成立了公共空间回收及垃圾收集设施改造督导委员会(委员会),这正正是希望建基于过去不同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统筹和安排。我们找了顾问作更有系统、详细的分析,了解外地在落实相关政策时,公共设施如何改变。顾问亦会视乎香港的情况,不同区如何思考这些改变。这个委员会有不同政府部门以至民间代表在内,大家集思广益,希望能够在落实按量收费政策前,能将这些事宜逐步改变。

记者:有没有预计日期?

环境局局长:简单来说,我们较具体的时间表就是这顾问研究最初步的建议,应该在今年年底前交予委员会,委员会将按照顾问较为科学、客观,按香港最近的改变、市民的反应作出建议,委员会可基于建议再作考虑和参考。

记者:今次首批是八百个(新款垃圾桶),余下万多个之后再慢慢推出,是否会视乎成效或市民意见作调整或中期检讨?

环境局局长:相关部门会留意整个变化,亦会在适当时候向督导委员会报告、沟通,大家应该放心,将会是越来越有系统去处理这个转变。

记者:是否到年底才会决定是否继续,是否这个意思?

环境局局长:我想这个是多管齐下的方法,譬如说渔护署在郊野公园的改变,在第一期选了几条主要的行山径「减桶」,我理解社会的反应是正面的,所以他们亦会部署下一步「减桶」的做法。不同部门会因应整体政策的步伐作相应的配套。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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