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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邝其志今日(星期三)在Institute for the Future 所举办的 The Futur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n Asia会议上致辞全文:
Mittan先生、陈先生、各位嘉宾:
我今日很高兴可以在Institute for the Future所举办的The Futur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n Asia会议上,就制定发展政策问题跟大家讲几句话。身为香港特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我当然是集中谈论政府如何充分利用先进的资讯和通讯科技,令香港继续在这资讯新纪元先行一步。
主持会议开幕典礼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在去年十月发表施政报告时,指出他对香港在资讯新纪元的展望。他承诺会令香港在明日的资讯世界处于领先地位。为达至这个目标,我们必需有以下四方面的配合:
(a) 第一,我们要有能够配合高容量通讯系统的硬件;
(b) 第二,我们要在已经建立的通讯网络上,使用共通软件界面,让个人、商界、政府都能够使用本身的系统,毫不费力地互通资讯;而需要保密的资料也不会外泄;
(c) 第三,我们要有既通晓又能灵活应用这门新科技的人才;及
(d) 第四,我们要建立起一个有利激发创意和资讯科技发展的文化和环境。
为实施这四管齐下的策略,香港特区政府新近成立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并委派我出任局长一职。资讯科技及广播局的职责,是统筹资讯科技和电讯政策的制订工作及提高效率,并协助推动公营和私营机构发展资讯科技和通讯。
在继续谈论我们打算如何采取具体行动去落实行政长官的承诺前,我要简单介绍一下本港资讯和通讯业的发展现况。我希望在座各位从过去数天在本港使用电讯和其他资讯科技设施的经验中,会赞同我的说法,就是本港拥有全球其中最先进的资讯基础设施。我们的固定电讯网络已由一九九五年起全面改用数码系统。本港的电讯网络敷设了超过30万公里的光导纤维。本港人口约为650万,而电话线多达360万条,即大约每100人有55条电话线及每100个家庭有108条电话线,这比率是亚洲之冠。同时,本港拥有流动电话的人口占33%,是全球流动电话渗透率最高的地区之一。我必须补充一点,这是在政府没有作出强烈指引的情况下所取得的成果。我们不单不加以干预,反而刻意任由市场力量自行作出投资决定。不过,对于能够缔造有助作出这些投资决定的环境,我们的确是引以自豪。举例说,我们设有坚定而处事手法灵活的规管机构,按照既公开又清晰的规定运作。我们还有简单明确的低税率税制,有助鼓励投资。同时,我们并无就输入科技征收关税或施加其他形式的障碍。此外,我们现正继续采取多项措施开放电讯市场,使商家能够利用先进的科技发展,为顾客提供优质及创新的服务。
在资讯科技方面,我们也绝不落后。最近一项市场调查指出,本港现时有超过 50%的家庭安装了个人电脑,而互联网用户也超过85万。我们更是全球首个推出商营自选影像服务的地区。至于在互联网上发展电子商业,亦正盛行起来。
不过,我们决不能固步自封,尤其在这科技发展一日千里的资讯新纪元,稍不留意科技的先进发展和创新用途,我们所享有的优势便会被削弱。
因此,我们会-
(a) 继续放宽电讯市场,及消除规管架构上的障碍,例如促使固定和流动网络互相连接,及加强香港作为地区通讯中心的地位;
(b) 发展一套开放、使用共通界面及全港通用的资讯基础设施,为市民提供服务;
(c) 鼓励私人机构实施试验计划,推广电子商业的发展,更 灵活地运用不断发展的资讯基建;及
(d) 联同私营机构促使社会各界认识和应用资讯科技。
现在,让我逐一简单介绍上述四项须予优先处理的工作。
第一,关于进一步放宽电讯业,我们今年较早时候与香港电讯就分期逐步终止其对外电讯专营权问题达成协议。因此,对外电讯服务和对外电讯设施市场将分别由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引入竞争。此外,暂停发出固定电讯网络服务牌照的措施亦会于一九九八年六月结束。我们现正考虑是否进一步予以放宽及如何进行,最近更为此而发出一份谘询文件,征询公众包括业内营办商及用家的意见。我们确信富有朝气和存在竞争的电讯业,有助香港实现资讯科技政策的目标。
第二项工作是透过一个公开和共通的资讯网络,利用电子方式为市民提供公众服务。我们一直以来都致力提高社会服务的质素和效率,而电子服务传递 (Electronic Service Delivery)是透过互联网向市民提供更方便服务的途径,我们还可藉此扩展我们服务的范围,以及更能应付资讯年代的新需求。简而言之,它可以改变政府现时的运作模式。市民可利用电子服务传递方式,透过联机就各类事务与政府联络,而政府又可以每天二十四小时及每星期七天提供服务。
为这方面的发展,我们现正研究有哪些种类的服务可利用电子服务传递方式提供。我们正考虑若干重要的相关事宜,例如互联网所传送数据资料的保密、完整、真确和不容拒收的情况、是否需要成立认证机构,以及为电子交易设立所需的法律和规管架构等问题。
我们的第三项工作是推广电子商业。上述准备工夫当然对实行这项工作同样重要。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正计划以共通和公开体系结构为基础,及以模块式和可予改变的方式,为市民提供电子服务。在稍后阶段,我们可容许私人机构利用这种基础设施进行电子商业交易。我们的目标是与私营机构共同寻找可以在哪些方面推行试验计划。
第四,在促使社会各界认识和应用资讯科技方面,教育我们的儿童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因此,我们已展开一项全面计划,为教师提供培训、供应个人电脑给学校、为学校接驳互联网及利用资讯科技来发展必需的教材,目的在于协助教师掌握必要的资讯科技应用技巧;利用电脑辅助各个学科的授课和学习;以及让学生在校内日常活动中多应用资讯科技,从小习惯活学活用。
我已经概括指出香港如何致力在资讯科技和通讯方面发展,以便继续在资讯新纪元领先。我亦很想知道今日有代表出席会议的区内其他国家在科技发展方面的措施。我相信大家会有机会进行双边或多边合作,共同因全球资讯和通讯技术的惊人发展而得益。
多谢各位。
完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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