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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工商局局长周德熙今早(星期六)在香港电台《香港家书》 节目讲话全文:
最近香港市民与传播媒界非常关注盗版光碟的问题,这几个星期 社会的讨论非常热烈,有意见认为政府打击盗版不力,以至问题日益 猖獗。也有意见认为业界,尤其是影音界本身,也应好好检讨产品的 质素和价格。有言论甚至说盗版行为利润之丰厚,大可成为一些失业 人士的一门出路!
我在五月一日的记者会上被问到:「政府是否想藉立例把打击盗 版的责任推卸在市民身上」,亦有人说:「收入不丰的人士在经济不 景时自然会选择便宜的盗版物品」。我对这种漠视知识产权的态度感 到很遗憾。在购买或使用自己确知是盗版的影片或电脑软件时不但毫 无内疚,还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和有一点理直气壮,这决非一个有正 义感和责任感的公民应有的意识及行为;也不是一个健康社会应发生 的现象。打击盗版活动当然政府和版权拥有人有责任,但最重要的还 是大众市民的支持。
知识产权是没有形体的私有产权;但和有形体的物业产权一样, 我们必须加以尊重及以法律有效保障这些产权业权,才能鼓励创新发 明和影视及音乐创作的活动。私人拥有物业和知识产权的权利是香港 社会繁荣的基本要素。如果任由不法盗版份子横行,本港的营商和创 作环境便会变得不安全,不能保护创新的产品及创作者的心血,香港 作为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便会岌岌可危,经济受到打系,到头来受 害的也是市民大众。
让我以电影业作为一个现成的例子。虽然电影业走下坡不能全归 咎在盗版身上,但无可置疑,盗版对现时低迷的电影业,实在是沉重 打击。从事电影业制作是需要大量资金,动辄千百万元,投资的回报 固然要考虑,而电影制作所有台前幕后人员(包括导演、演员)为创作 电影也付出了无数努力。观众应该明白盗版活动不单令电影制作及演 出者心血付诸东流,亦剥夺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据业界估计,盗版令港产片去年的票房少了百分之三十的进帐, 即大约三亿多元,若连同海外发行的损失一并计算,则共达十亿元。 由于翻版商所吸取的利润不会回流到电影业内,制作人的收益无形中 打了很大拆扣。在回报减少及电影投资的风险相对上升的情况下,投 资者更裹足不前。这直接影响电影从业员(包括导演、演员等)的生计, 及间接窒碍电影业的发展。
在全盛时期,本港每年生产电影超过二百部,港产片风靡东南 亚,更嬴得「东方荷李活」的美誉。我相信大家都不想目睹本港优秀 的人才流失及「东方荷李活」的没落。
同样道理,盗版唱片亦打击唱片业,剥削了原创者及演绎者的应 有回报,直接打击创作原动力,及影响唱片业从业员(包括歌星)的生 计。市民必须清楚认识,有蓬勃的唱片业才能孕育优秀的创作及歌 星,所以抵制翻版才能真正支持你们的偶像。
香港繁荣安定的另一个重要基石是法治精神。任何刑事与民事起 诉,必须依据法例条文,方可进行。过去一年来,政府在加强保护知 识产权的法例上,下了不少工夫。例如在一九九七年六月生效的《版 权条例》中,增订法律条文,以加强海关打击盗版活动的能力。贩卖 盗版物件,最高刑罚是入狱四年及每件盗版物件罚款5万元。如果生 产盗版物件,则最高刑罚是入狱八年及罚款50万元。
我们亦很高兴法庭近日对盗版案的判罚渐渐加重,显示司法机构 也了解盗版对香港的害处。我希望能见到更重的刑罚,以收阻吓之 用。
保护知识产权有效与否,取决于法例和执法行动是否能配合。所 以扫荡盗版非常重要。在零售层面,海关的突击搜查行动,已使一些 售卖盗版物品的黑点大大收。这是我们值得欣慰的。虽然售卖盗版 光碟的商人,灵活性很强,流动性也高,而市民继续光顾这些不法商 人,也增加了执法的困难。但海关会继续扫荡其他黑点,也会视乎情 况需要,联同警方和其他政府部门,合力采取执法行动。
除了零售层面,我们也从来源及生产层面去打击盗版。自去年十 二月底起,进出口生产光碟机器必须领牌,这个做法使海关能加强监 察这些机器的去向,防止不法商人利用以大量生产盗版光碟。
在三月通过的《防止盗用版权条例》更进一步要求所有本港光碟 生产商向海关领牌,和在每一只在本港生产的光碟上永久印上来源代 码,令海关可有效监管光碟生产业,以防不法商人有机可乘。我已签 署《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的生效日期公告,条例已于五月二十九日正 式生效。光碟生产商自五月二十九日开始会有三个月的宽限期去申请 牌照和安排为其生产的光碟印上来源代码。
我讲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开始明白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非海关或产 权拥有人单方面可以有效执行,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打击盗版及冒牌 活动方可事半功倍。
或有人会问,政府是否可以制定更严厉的法例处罚盗版者,以收 阻吓之用?当然,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面对任何问题时必须详细考虑 每一个有可能解决问题的建议。因此我们正研究有否需要在现有的法 例基础上,引进新的条文。例如要购买盗版光碟人仕负上法律责任, 和充公从事盗版活动的人的财产,是我们正研究的其中两项建议。但 要强调的是现时未有定案,可以肯定的说,牵涉的各方面问题都会得 到详细考虑,我们亦会谘询公众及业界意见,绝不会草率行事。在现 阶段我们应更集中注意力于体现和落实现有的法例。
法律有时而穷,大家都知道不可能事事诉诸法律。任何先进社 会,其市民必须有高度的公民意识,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我们知道 教育是解决盗版问题的不二法门。虽然教育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就,但 是我们已踏上第一步,加上业界的支持,开始向学生解释知识产权的 概念。
知识产权是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更是国际贸易的基 本原则。现今国际市场要求的,是新的产品和服务,而香港未来长远 发展和增长,有赖不断创新和开发高增值的项目。这些创作的成果, 将有赖政府、创作人及市民各方面的努力保护。盗版活动破坏香港人 创新发展的优势,我们必须坚决打击盗版活动或制造盗版光碟之徒, 决不能让香港的国际商誉和营商环境蒙羞。
要有效消灭盗版,我们可以做的第一步是不助长盗版,不用盗版 物品。古人有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相信如果每一 个人各尽己任,从公平的原则而为,盗版问题必可逐步解决。
周德熙 一九九八年五月 三十日 完
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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