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至二○○六年度社会保障援助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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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在二○○五/二○○六年度共接获二百九十五宗上诉个案,较前一年的二百九十三宗增加百分之一。
该年度接获的上诉个案中,八十二宗属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个案,二百一十一宗属公共福利金(福利金)个案,两宗属交通意外伤亡援助个案。
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三月八日)说:「与前一年度比较,综援金的上诉个案减少了三十二宗(百分之二十八);福利金上诉个案则增加了三十四宗(百分之十九);而交通意外伤亡援助上诉个案则仍为两宗。」
二○○五/二○○六年度委员会共聆讯了一百七十二宗上诉个案,在这些上诉中,上诉委员会维持社署原来决定的有一百三十五宗(百分之七十八),推翻原来决定的则有三十七宗(百分之二十二)。上诉得直的三十七宗个案,全部涉及上诉人不满医疗评估的决定而提出上诉。
发言人说:「任何人士如对社会福利署就社会保障福利金的申请资格和发放情况所作的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以书面提出上诉。该委员会是独立组织,成员均为行政长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员。」
发言人续说:「有关上诉申请可向社署总部、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办事处、分布港九各区三十七间社会保障办事处或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组提交。」
完
2007年3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