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打击违规肉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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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今晨(三月八日)分别于元朗及大角咀进行突击行动,打击违规肉店。
在元朗的行动中,食环署人员于合财街同益街市地下一猪肉档捡获约一百三十公斤怀疑走私猪肉,事件中有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被捕,现正协助调查。
发言人说,任何人士藏有可供出售来自非法来源的肉类,乃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另一方面,食环署在大角咀的行动中,发现位于广东道1027号地下的新鲜粮食店以冷藏羊肉充当新鲜羊肉出售,并捡获约四十八公斤冷藏羊肉。
发言人表示:「该店的牌照并未准许售卖冷藏羊肉,有关个案可能涉及违反《食物业规例》。食环署正与档主跟进有关情况。」
他说:「新鲜粮食店的持牌条件列明不可把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本署会取消该新鲜粮食店的牌照。」
发言人提醒肉类零售商须遵守《食物业规例》有关规定,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肉类零售情况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完
2007年3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