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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月八及九日于澳洲霍巴特举行的第十四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中小型企业部长级会议上,组织成员赞赏香港特区政府就了解及回应香港中小型企业的需要的努力。在这次会议上,工业贸易署署长黎以德向其他二十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部长或其代表,概述香港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最新措施。
在「透过经济改革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主题下,亚太经合组织成员负责中小型企业事务的部长或其代表,在是次会议中商讨如何透过经济改革及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黎以德在中小型企业部长级会议部长论坛上表示,在尊重法治、司法独立、资金及资讯自由流通、简单税制及低税率,以及廉洁和高效率政府的基础上,香港具备优越的营商环境。
他表示:「在『市场主导、政府促进』政策下,我们一直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例如缩短牌照申请的审批时间,尽量简化牌照签发条件及引进许多便利营商措施等,务求为在香港创业及营商的人士予以方便。」
他续说:「我们现正透过『精明规管』计划,推出新一轮简化规管制度的措施。」
黎以德强调,香港一向致力提供一个有利环境,促进高增值及以科技为本的工业及服务业发展。
黎以德表示,亚太经合组织提供一个良好的讨论平台,让各成员就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交换经验。他相信,有关的经验分享对协助中小型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国际环境中的持续营运及发展甚有裨益。
在会议后公布的联合部长声明中,部长鼓励各成员尽力发展及推行具体措施,协助中小型企业加强他们的竞争力、创新意念及营商技巧。
黎以德将于明日(三月十日)返回香港。
亚太经合组织于一九八九年成立,以进一步提高区内的经济增长及繁荣,以及加强亚太地区的合作。该组织共有二十一个成员,分别是澳洲、汶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畿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联邦、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
完
2007年3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