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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三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孝华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虽然本港最新一季的失业率维持在4.4%,但30岁以下的失业人士连续3年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个案数目却不跌反升。报道又指现时本港的隐蔽青年约有18,000名,较2005年时推算的6,000人急增逾两倍,直接提高了青少年的失业率,情况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15至29岁的失业青少年进行调查(包括他们已失业了多久、学历、专长、居住地区、家庭背景,以及是否需供养父母和支付按揭还款等);若有,调查的结果;若否,会否考虑进行全面调查;
(二) 在过去3年,每年政府接获失业青少年的求助个案数目,以及当中政府成功协助他们就业的个案数目;
(三) 当局除了继续推行展翅计划和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及设立青年就业资源中心外,有否制订短期、中期和长期措施,协助青少年(特别是隐蔽青年)投入社会寻找工作,彻底改善青少年的就业情况;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政府统计处提供的资料(见附表1),15至29岁青少年在过去三年的失业率及失业人数均有所下降。随着整体就业市场的好转,青少年的就业情况正逐步改善。
有关15至29岁失业青少年的背景,政府统计处根据「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结果提供的资料(见附表2、3及4)。
注释: 附表1至4内的统计数字在编制过程中涉及应用人口数字。数字已就估算方法的最新改动与及二○○六年中期人口统计的结果而作出了修订。二○○六年中期人口统计的结果提供了一个基准,用作修订自二○○一年人口普查以来编制的人口数字。由于进位原因,数字加起来与相应的总数会略有出入。
(二) 随本港经济复苏,失业青少年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人数也逐渐减少。过去三年领取综援的15至29岁失业青少年的人数(见附表5)。
社会福利署在一九九九年六月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并自二○○三年六月起加强该计划的措施,鼓励及协助领取综援的失业但健全年青人寻找工作,自力更生。根据「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规定,领取综援的失业但健全年青受助人必须参加「积极就业援助计划」、「社区工作计划」或其他就业援助试验计划,包括「深入就业援助计划」和「走出我天地」计划,上述计划都是以提高参加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意欲为目标。由一九九九年六月至二○○七年一月底,共有78,650人,包括青少年,在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后觅得工作。
社会福利署亦鼓励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为失业青少年提供的就业辅助服务。
劳工处亦透过辖下12所就业中心、「互动就业服务」网站及电话就业服务中心,为所有求职人士,包括青少年,提供就业服务。在过往三年,经劳工处就业服务转介而成功就业的15至29岁青年求职者人数(见附表6)。
由于劳工处列出的空缺大部分已提供雇主的联络方法,上述成功就业数字并未包括为数不少向雇主直接申请而成功就业的数字。
(三) 劳工处推行的「展翅计划」及「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青见计划」),为15至24岁的青少年提供职前及在职培训,从而协助提升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劳工处会继续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办新的课程,以及加强推介度身订造就业项目,务求更灵活地切合市场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的就业支援,劳工处正筹备开设两所「青年就业资源中心」,为曾经修读或现正参加「展翅计划」及「青见计划」的学员及所有15至29岁的青年人,提供一站式的就业辅导及自雇支援服务。
社会福利署会继续透过「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协助领取综援的青年人就业及鼓励「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为失业青少年提供就业辅助服务。
此外,政府在二○○四年成立「青少?持续发展及就业相关专责小组」,并拨款5,000万元用以资助为待业待学青少年而设的培训试验计划以及有关研究。基金共资助了22项试验计划,为约5,600名待业待学青少年提供培训机会。在检视各项试验计划的成效及相关研究结果后,该专责小组将于二○○八年初向政府提交报告并作出建议。
政府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透过教育、技能培训、及就业支援,致力提升青年人的就业能力。
完
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