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调查委员会主席
***********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三月二十日)委任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杨振权为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主席兼委员。

  杨振权法官是替代已退出调查研讯的胡国兴法官出任该职。

  新任的主席兼委员于完成其正在审理的案件后,最快可于本星期四展开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仍会按照其最初获委任时的时限工作,并于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调查委员会将独立运作,其职权范围及其作为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八十六章)规定的司法程序之地位,维持不变。

  行政长官曾荫权在评论是次委任时说,杨法官是以其在司法界的长期及卓越服务获委任。

  他说:「我们深信杨法官及李泽培先生将会不偏不倚地进行调查工作。」



2007年3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