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新生婴儿呈报表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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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将于下星期一(三月二十六日)开始实施新安排,统一各公立医院向入境事务处出生登记处提交新生婴儿呈报表的程序,新措施适用于所有在公立医院分娩的本地及非本地孕妇。
医管局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表示,新安排之目的为:
- 统一各公立医院向出生登记处提交新生婴儿出生资料的安排
- 鼓励孕妇在分娩后尽早清缴医疗费用
- 订定公立医院资源的优次以加强医院管理
根据现行法例要求,公立医院须于婴儿出生后四十二天内向出生登记处申报出生资料。在新安排下,公立医院会统一于婴儿出生后五个星期内将有关资料送往出生登记处,以预留七天时间方便婴儿父母办理领取出生证明书的手续。
为有效加强医院管理,任何婴儿的父母如能够尽早清缴所有医疗费用,公立医院便会尽快将婴儿的出生资料呈报出生登记处,婴儿的父母最快可于缴清费用七个工作天后前往出生登记处办理领取出生证明书。
「医管局日前已就新措施向前线员工发出工作指引及举行简介会,务求新安排顺利执行。医管局将于三个月后检讨有关新安排的成效。」发言人说。
完
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