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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地男及一港女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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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内地男子及一名香港女子因分别涉及两宗假结婚个案,今日(三月二十六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十六及十二个月。

  第一个个案涉及四十三岁的内地男子黄武,他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监十六个月。
  
  于本年二月十四日,黄于罗湖管制站办理离境手续时被入境处人员截获。黄其后承认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以港币二万六千元的代价与一名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并希望最终来港定居。黄于二○○六年五月与其假配偶在内地结婚。黄在「假结婚」后曾来港,每次皆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妻子。

  第二宗个案涉及五十五岁的香港女子高玉萍,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监十二个月。

  高于本年一月因涉及假结婚个案被邀作深入调查。高承认她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为了金钱报酬与一名内地男子假结婚,她清楚知道该名内地男子会利用结婚证书来申请可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并希望最终来港定居。高于二○○六年七月与其假配偶在内地结婚。其后,高收取中间人港币一万五千元作为报酬。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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