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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呼吁市民举报非法偷运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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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今日(三月二十七日)表示,市民由外地携带猫狗进入本港前必须先向该署申请入口许可证。

  今日较早时,该署成功堵截一宗企图从内地偷运狗只入境的个案。

  该署发言人表示,当局在落马洲口岸截查一名男子,在其胶袋内发现一头没有许可证或生证明的狗只。该男子将被检控。

  涉及的狗只为混种小贵妇狗,扣查后正接受检疫。署方将根据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规例》第11(1)条对涉案人士作出检控,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一年。

  根据现行法例,所有入口的猫狗均须附有生证明文件,而来自某些地区(包括内地)的猫狗,抵港后须于该署的动物检疫中心接受检疫四个月。

  发言人说,本港自一九八七年再无狂犬病个案,政府一直保持警觉,防止疫症爆发。

  市民如有任何有关偷运动物入境的资科,可致电1823通知该署跟进调查。



2007年3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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