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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森议员的提问和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政府统计处近日公布的2006年中期人口统计简要结果显示,本港家庭住户收入呈两极化趋势,不少中产家庭的收入减少,而低收入人士及其子女在社会向上流动的机会亦减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本港收入差距扩大和社会流动速度放缓的原因;若有,研究的详情;
(二)有否评估上述情况会否持续甚至加剧,以及该等持续甚至加剧的情况对本港社会及经济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三)当局为缩小家庭住户收入差距及促进社会流动(包括提高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流动力)而采取的措施的详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在三月中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有关香港收入差距的分析》一文中,已概括阐释导致香港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现谨简列如下:
住户成员平均数目缩减和人口老化:本港家庭结构持续朝向小家庭和核心家庭转移,导致住户成员平均数目逐渐减少,而住户成员数目,尤其是其中的就业成员数目,是影响家庭收入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这因素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尤其显著。此外,进一步的分析显示,小家庭特别是长者住户的急速上升,以及这些长者住户成员大多已退休和没有固定工资收入,是导致低收入住户数目增加的主要原因。
职业升级及本地劳动人口日趋成熟:面对全球化及内地经济急速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及机遇,香港一直不断转型增值,以保持其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在这个转型增值的过程中,创造不少高薪的职位,而劳动人口的质素也不断提升。这些发展对香港收入分布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 高薪职位与低薪职位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
* 高收入的雇员比例不断上升,而高收入人士相互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所扩大。
* 低收入的人士在踏入中年后平均收入会逐步下降,而高学历高薪雇员的收入在中年以后却仍持续上升。因此,人口老化会令收入差距扩大。
经济一度长期低迷: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本港经济下滑,是造成近年低收入人士的就业收入减少的另一个因素。由于企业精简人手和削减成本,令低收入人士面对失业、就业不足或减薪的情况较高收入人士普遍,以致收入差距扩大。较近期数字显示,自二零零三年年中经济出现强劲复苏后,基层就业机会已不断增加,令不少低收入人士的就业收入也明显改善。
在社会流动方面,香港具有公平而开放的市场,为劳动市场提供很多收入流动的机会。因此,低收入人士是能凭自己的努力和藉参与经济活动,上升至收入阶梯的较高位置。根据香港大学去年进行的一项研究(注1)显示,香港的低收入人士大体上展示高度流动性。具体来说,在一九九六年收入分布中最低的20%的工人中,有42% 在二零零五年已上升至收入阶梯的较高位置。
(二)至于收入差距及社会流动的未来情况,很大程度是受经济和社会中的结构性及周期性因素影响。这些因素错综复杂,互相影响,其中包括人口结构、住户人数、经济增长和转型、就业机会及分布、工资率、政府福利政策、科技发展速度等。由于它们涉及的变数很多,故此难以评估收入差距及社会流动速度在未来的转变,以至对整体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为更清楚分析住户收入分布情况和相关的社会及经济因素,政府统计处现正根据二零零六年中期人口统计所收集的更全面数据,就收入差距进行深入研究。预计相关的主题报告可在二零零七年年中发表。
(三)政府致力改善市民的生活,特别是照顾低收入人士和弱势社的需要。政府一直对公共服务大幅资助,其中包括教育、公共医疗服务和福利服务。这些服务的开支总额占政府开支一半以上。我们也有确立已久的公共房屋政策,为无力负担私人楼宇开支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资助。此外,我们的工作人口中,只有约三分之一须缴纳薪俸税,而低收入人士都不在税网之内。
上述各项措施有重新分配收入的作用和有助缩窄收入差距。去年,政府统计处曾就税务与社会福利对住户收入分布的影响进行研究。其中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在十等分组别中,住户收入最低的两个组别所得的选定社会福利和现金转移,占该等利及转移总估算额约三分之一,而他们经调整后的收入(即计及税务和社会福利)亦大幅提高。政府统计处正就公共政策如何影响收入分配进行较深入的分析,结果将于二零零七年年中发表的主题报告中一并公布。
与此同时,我们亦采取积极的措施,透过教育、培训和提升技能,鼓励社会向上流动,包括提高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流动力。我们会持续大力投资教育和各项培训及再培训计划,及确保有需要的人士有机会接受教育和培训。随经济持续向好,近年劳工市场已见普遍改善。我们会继续全面推动经济发展,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注1:James P. Vere,《收入流动专题研究》("Special Topic Enquiry on Earnings Mobility"),香港大学香港经济及商业策略研究所,二零零六年九月。这份文件也是扶贫委员会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会议的资料文件《有关收入流动性的研究》的附件(文件编号CoP 23/2006)(http://www.cop.gov.hk/eng/pdf/CoP%20Paper%2023-2006(eng).pdf)。
完
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