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人涉证券诈骗案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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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本港多个地点拘捕十八人,他们涉嫌与公开招股的诈骗案件有关。
一名投诉人于今年一月向警方投诉,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页上看到她的身份证号码,表示她在一次公开招股被列作成功申请者,但是她只收到退款的支票,而没有收到配股证明书。
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调查显示在一次公开招股中,有人利用投诉人的身份证号码,以不同名字及地址申请新股。在二○○六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投诉人的身份证一共在七次的公开招股中被利用申请新股。
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经深入调查后,今日采取行动,拘捕涉嫌与这些诈骗案有关的十八人,包括十男八女,年龄介乎二十至六十岁。
这些诈骗的手法是匪徒在每一次的公开招股中,以自己的名字,但是用相近的身份证号码,不同的地址及职业递交多份申请书。他们所用的身份证非常近似,其中只有第四及第五个数字不同。
警方相信匪徒即使申请不获接纳,他们仍能取回退款,因为退款支票上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的第四及第五个号码被‘*’符号代替,以保护个人资料。
此外,他们若成功获得配股,当股价上升时,他们可以随时将股票出售图利。所有十八名被捕人士仍被扣留查问。
续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完
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7分